針對高苑工商選手林子偉疑與美國職棒球團簽約,中華棒協今天做出決議,如果學生選手在高中沒畢業就與職業球團簽約,不僅無法參加業餘賽事,也不能打中華職棒。
有點疑問
中華棒協只是一個民間人民團體
中華職棒是一個商業組織
一個民間團體的可以自己開會幫中華棒協做決定? 中職也不吭聲?
這跟以前郭泓志的案子不是很像?
怪了當初封殺他後來又找郭回來參加亞運?
這些人你有種就堅持立場到底~人家紅了又開始想利用來做自己的業積
真是...
中華棒協做不能參加業餘賽事還有道理
以後人家要出社會工作生活你可以限制?
怎沒人去勞工局抗議一個"民間人民團體可以幹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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