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個問題 (有點雜@@")
菜鳥球員一定要待滿六年才有機會離開這球隊嗎? (成為自由球員)
六年內球團都不會放人嗎?
表現好當然繼續留在球隊內
表現不好~ 頂多下放1A.2A.3A嗎?
除非球團願意主動交易出去?
但交易出去.... 不就等同自由球員了? (而成為自由球員不是要六年的時間?!)
有點複雜耶~ 不是很懂 > <"
第二個問題
假設一位球員成績格外優異 (但年資還在六年內~ 菜鳥球員)
然而薪水仍然很低,仲裁結果亦不盡理想,最後...只能默默接受此薪資嗎? (例王建民)
年資六年內,薪資大權是否都由球團控制? 記得這似乎是MLB不成文規定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