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炳與中職...(副標題:依照中華職棒的標準換算. 還有兩次機會.)

兩者
皆前科累累

一個三次
一個五次

人性必須要強迫善良 ?!
要原諒一而再
再而三的人 ?!

可悲的是
到最後會沒有新聞
而讓這種行為合理化

因為 [爛] 掉了...

大炳
現在需要一個完全獨立空間
沒有任何誘因
毫無喧囂
好好的徹底斷絕來源

中華職棒
如果也可以仿造辦理
徹底被摧毀
也才有真正重新找回尊嚴的開始

人格
無價...
2010-04-14 2:15 發佈
2個選一個

我會選大炳.....

吸毒的法律上來說視為病人

所以刑責不會太重....

販毒的故意傷害別人所以刑責很重

同理....那些故意傷害球迷的心的...演員?!

一樣罪無可赦....
想清楚~~

再給機會只是害了他!!!!!!!!!!!!!!!!!!!!!!!!!

丟著不管才是對他好


金城剛志 wrote:
兩者皆前科累累一個三...(恕刪)


都沒在看...
金城剛志 wrote:
一個三次
一個五次
...(恕刪)


中職還是有人給機會呀

你確定大炳只有兩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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