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的運動中心飛輪教室非上課時間為何不讓人使用

根據小弟的了解,臺北市各行政區運動中心是所謂的“公辦民營”
入場要繳費,參加課程要繳費都可以理解因為要請老師
但是為何非上課時間韻律教師,飛輪教室都不能使用。。。
小弟特別看了一下飛輪教室的使用規則也沒有說非上課時間不能使用啊。。。
不解。。。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小弟是去內湖的運動中心
2010-03-17 12:16 發佈
松山運動中心的50米泳池(5米跳水池/深水池)也是上課專用的
自由游,請用旁邊的25米

新消息,深水池有限制開放,需經過測驗 (收費) 1000公尺30分鐘內,(=50公尺90秒內)
http://www.sssc.com.tw/news-detail.asp?news=31
游一次收150比較貴,跟高速公路一樣
改天來去測看看
上課要額外收費嗎 ?

如果要 ............ 就知道原因了
AAlong wrote:
根據小弟的了解,臺北市各行政區運動中心是所謂的“公辦民營”
入場要繳費,參加課程要繳費都可以理解因為要請老師
但是為何非上課時間韻律教師,飛輪教室都不能使用。。。
小弟特別看了一下飛輪教室的使用規則也沒有說非上課時間不能使用啊。。。
不解。。。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小弟是去內湖的運動中心

allen9457 wrote:
上課要額外收費嗎 ?

如果要 ............ 就知道原因了


應該是因為有專屬的課程的關係吧~
像是在信義運動中心,健身房的地方也有1~2台飛輪(正確數字忘記了)

只要購買使用健身房,就能使用健身房裡面的飛輪囉!
至於飛輪教室一樣是平常不開放的

ps:飛輪課程1500元8堂課,每堂50分鐘
謝謝大家的回覆,我看每個地方都差不多啦

可是有一個地方小弟還是覺得不合理。。。
參加課程要付費,這是合理的
但不能說要使用該設備一定要參加課程,畢竟這是“公辦”的,只是透過私人機構來經營
如果按現在的“規矩”,那么是不是也可以規定去健身房使用跑步機也要一定要繳費參加課程呢?

個人覺得,參加課程可以說是一個尋求進階或者是尋求幫忙的付費舉動,是可以接受的
雖然飛輪跟跑步機的訓練效果不盡相同,可是也并不一定是非要教練才可以的運動
重點是,它是在“公辦”的名義下進行的,頗有強迫收費令人不悅的感覺
因為健身中心就有飛輪了阿.
而且飛輪教室的飛輪壞了,上課的人怎麼辦?
AAlong wrote:
根據小弟的了解,臺北...(恕刪)

為啥台南沒運動中心
喬丹大帝 wrote:
為啥台南沒運動中心...(恕刪)

台北市把要付給健保局的錢拿來蓋運動中心了
eshih980 wrote:
台北市把要付給健保局的錢拿來蓋運動中心了


這是正解~~

其實內湖運動中心很多教室在沒課程的時候 ,應該可以跟民眾收點場地費或清潔費就好 ,增加使用率的 .
那些器材應該是YMCA的.

就像重訓器材.桌球....等...

要騎飛輪就到他的健身房,SLSC裡有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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