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管謝佳賢是否有跟雨刷接觸過但是目前他的狀況就是沒有被起訴因此興農在不錄用他的情況下合約應該還有兩年才對如果依照NBA合約方式必須支付剩下的薪水或是打個幾折(這就要看怎麼談了)MLB我則不是很確定(因為大聯盟交易更平凡~還有小聯盟可下放)不過依照台灣這種狀況複數年看來也是山寨版的希望工會也能把合約的項目拿出來討論(不過現在有更大條的事情啦)ps:小雞想要複數年合約~是不是去錯地方了啊
我記得今年(還是去年?)道奇的拉米瑞茲因為藥檢沒過,所以被禁賽50場,這段期間道奇一毛薪水都不用付,因為他們的合約中除了球團對球員的義務外,也有球員對球團的義務,大聯盟的球團更是注意誠信問題。至於謝佳賢的合約,應該是也有包含不可以傷害球團形象等等的條件,否則球團可以不履行合約來制衡球員,不然 A-rod 簽了10年2.62億美元的合約,等履行完合約都已經42歲了,也不可能有大合約可以簽,那他這段期間不就可以擺爛打假球收取回饋金,我相信應該會有很詳細的條件約束他球場上與球場外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