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表示將於跨部會會議中建議由地檢署認養球隊?http://www.nownews.com/2009/10/31/91-2526997.htm乾脆國防部、警政署認養好了球員都變成公職訓練基地土地設施經費由政府買單打假球軍法審判每簽一次3年約就升官退休也可以領國俸還有更扯的建議嗎?
"法務部表示將於跨部會會議中建議由地檢署認養球隊,加強與球團互動,讓檢察官當球團「門神」擔任球員抗拒黑道的依靠,並指示警政署和球團保持聯繫,一方面嚇阻黑道,一方面供球團司法資源強化管理。"這個"認養"的意思應該不是真的"養"而是"罩"的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