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不好 跟打假球 到底如何認定 標準在那裡!?

如果狀況真的就爛 真的手就是很抖
然後被認定是打假球~~~~那...該如何解釋!!!

搞不好這批打球的真的就是球技比較不穩定點

然後檢調卻以為自己在看MLB 所以認定打假球!!!!

科科~以上純個人哈啦!!!

有沒有人能講講狀況不好跟純心放水要如何看呀
2009-10-29 17:49 發佈
看通聯紀錄,監聽譯文,交友狀況,跟監照片和資金流向!

以上如果不夠的話,樓下的幫忙補充一下!
johnsone700 wrote:
看通聯紀錄,監聽譯文...(恕刪)


還要看那一場他們輸多少 (是輸錢)
主要應該是從組頭那邊下手,而不是從球員這邊下手。
球員教練上百位,哪有這麼多人手監控。
從組頭那邊監聽跟蹤,追查資金流向,只要有接觸的選手都叫來約談比較容易。

看表現抓人那是名嘴說的理由,不是檢察官約談的標準。

同樣的道理,看表現挺球員的球迷,也忽略了一點。幾十場比賽只要有一場打假球,法官就可以判刑,即使其他比賽都拼到要死也一樣。講球員哪些比賽多拼命多努力,其實不能證明他們真的沒拿過錢打假球。

看報導,打假球的也只有某幾場而已,不是「每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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