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腳喬的翻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28/78/1ttf3.html

黃俊中:曹錦輝未承諾配合雨刷
雖然新聞是用"據悉", 但是我們來假設一下狀況好了

前幾年的打假球事件, 不是有說如果有, 應該要呈報球團以及聯盟嗎?
既然謝佳賢跟曹錦輝都曾與組頭碰面並知曉有組頭要求我們打假球, 就算拒絕沒打假球但是未向檢掉機關或是球團或是聯盟呈報, 是否也是需定罪?

但是在台灣, 呈報球團以及聯盟, 自己的生命安全會受到保障嗎?
如果你是被授命打假球但是當面拒絕, 之後到底該怎麼做可以受到法律以及生命的保障?
2009-10-28 11:46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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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1cent wrote:
就算拒絕沒打假球, 是否也是需定罪....(恕刪)


要有對價關系...

就是有錢進來,然後就"行動",這樣才能認定。

送禮,接受召待也算喔!
說實話,曹錦輝應該沒救了
教主更是早該把三年前的承諾執行
Think4fly wrote:
送禮,接受召待也算喔...(恕刪)

你心裡想說的應該是.....夫人在收錢???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先在場外餵飽,下場就不能吃
先在場外餵飽,下場就不能吃
先在場外餵飽,下場就不能吃
gameman01 wrote:
你心裡想說的應該是.....夫人在收錢???


養女主播的行情是多少??
你透露一下吧
Think4fly wrote:
養女主播的行情是多少...(恕刪)

看我的頭像就知道..........要花錢嗎??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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