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28/78/1ttf3.html
黃俊中:曹錦輝未承諾配合雨刷
雖然新聞是用"據悉", 但是我們來假設一下狀況好了
前幾年的打假球事件, 不是有說如果有, 應該要呈報球團以及聯盟嗎?
既然謝佳賢跟曹錦輝都曾與組頭碰面並知曉有組頭要求我們打假球, 就算拒絕沒打假球但是未向檢掉機關或是球團或是聯盟呈報, 是否也是需定罪?
但是在台灣, 呈報球團以及聯盟, 自己的生命安全會受到保障嗎?
如果你是被授命打假球但是當面拒絕, 之後到底該怎麼做可以受到法律以及生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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