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ny 被測出藥檢被聯盟禁賽50場這種作弊的行為, 應該是終身禁賽吧?而且薪水應該要追回, 所有數據也都不被公認各位大大認為呢?為什麼這種還有3次機會呢?這樣不是會有偷雞的心態?各位大大還相信目前超過500轟的打者是實力所為嗎?
我是不知道Manny是不是故意使用禁藥的。但是如果你做錯事情,我就把你槍斃,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這樣不知道何不合理...50場禁賽我認為已經算很重的處罰了,這段期間不支薪,賽季有三分之一無法上場,解禁後又要一段時間適應正式比賽的節奏與張力,實質上應該遠超過50場的處罰了!!打假球直接終身禁賽我就贊成,因為那是自己可以選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