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fex168 wrote:不否認洪家對棒球的貢...(恕刪) 講到FA 曾有網友統計 符合FA的球員只有小貓一兩隻(但FA應該會影響到球員打球的意願)回頭來看 整體的解聘、離隊制度也還需要改進球員保有水準時依然有球打的情況下 FA制度才有意義不然結果只會像現在一樣 符合資格的大都離開職棒圈了
我要講的是指整個制度什麼離隊同意書一年一簽但又不準人家去別隊等這些奇怪的制度不一定要跟日韓一樣FA就是八年或幾年的六年也可以重點是 要有公平的制度而不是完全打壓球員當然啦中職制度改善跟 打假球等不會是成正比的改善但至少內部先作起而外部的就只能交給國家去作(不用炮國家沒用..etc如果沒用那大家都沒用 國家是你我組成的)這樣慢慢改正 努力多少會有點不同風面
空白 '' wrote:講到FA 曾有網友統計 符合FA的球員只有小貓一兩隻...(恕刪) 那要看你用哪一國的方式,FA美國日本發生年不一樣,方式也不太一樣,但有一個精神就是,達到fa的球員,有很大的自由度及空間,而球團也可以間接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