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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新加坡媒體專訪>吳珈慶決定 移籍新加坡...

gameman01 wrote:
因為他們已經用實力到...(恕刪)

你閱讀能力有問題,王跟小郭可都沒移籍,就這一個會。
ofay wrote:
就等你這句話。運動項...(恕刪)


這句話又如何?

體委會一年只有兩億預算,哪一項體育能發展起來?

稅金要用在各方面,不是只用在對選舉有用而且四年就可以完成的建設上。

今天要的是好的環境,吳只是個結果,你當初環境沒搞好,當然一個個要出走。

都說是職業運動了,算是自己的工作了吧,而不是比什麼國家間的競賽,這樣也要政府補助嗎?
那…我們這些上班的可以要求政府補助嗎?
如果是要求政府多開一些公立的撞球場來提昇風氣的話,或以國家名義多辦一些比賽,這應該是大家樂見的
而不是說政府一定要補助你出國參加職業比賽的旅費,這樣不就很像我要國家幫我付每天上班的交通費了嗎?
職業比賽耶…不就是自己的事業才叫做職業嗎?

再者,如果吳珈慶真的爭取到了,那楊清順是否比照?以前趙豐邦是否也該比照?各職棒球員也都可以免去客場比賽的交通、伙食等等費用?全都由全民買單嗎?

我真的不懂
ofay wrote:
你閱讀能力有問題,王跟小郭可都沒移籍,就這一個會。...(恕刪)

你的邏輯能力有問題.......
王和小小郭...現在是在哪一個會的會籍裡??應該是MLB球員工會吧!!

莫非你是想說萬能的棒協的那個會籍嗎????他們還在啊!!!
他們管的到兩位巨投嗎???
倒是當初對小小郭封殺的挺快的??後來沾光也沾的挺快的。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gameman01 wrote:
你的邏輯能力有問題....(恕刪)

就說你閱讀能力有問題了,這裡說的是國籍,你在扯會籍,幫幫忙國文回去重念過。
美國打國際比賽會徵召mlb的球員,你的意思是說王或小郭有mlb會籍就會入選美國隊喔!然後代表美國跟台灣對戰喔。超好笑的邏輯。
台灣的某些人真的很好玩(我絕對沒說是某體X會主委)
當我們體育選手要錢要人的時候,他們就會說這是職業運動,你的獎金都是你自己的,所以要錢免談~你不爽我就封殺你!
但是國家要人,官員要拍照的時候,結果這些體育選手又變成國家資產了!要徵招你不能拒絕,不徵招就是不愛國!
有雙重標準嗎?沒有!這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體育選手就只是國家的"資產"!
"資產"就只是一樣東西,不能有意見,不能自己離開,沒有其他選擇!

我要的你不能拒絕,我不給的你不能要!


PS.你們不知道在台灣企業"捐贈"體育選手的時候是要課稅的嗎?
coolbryantw wrote:
不就是自己的事業才叫做職業嗎?...(恕刪)


職業運動跟公司行號上班的"職業"不同,

體育被冠上"職業"是因為他是相對於"業餘"的"專業"運動。

錢是職業運動的附加價值,如果他已經到了某個層度的"專業",自然有人會來挖角,

他也很順理成章的跟在地國告之,這是很自然的事,但如果錢輸人,就要祝福他。

一個國家當然可以利用他國內的政商關係,可以用各種優惠方法來留人,不是笨到跟人家比口袋的錢。

如果不會去做政府可以做的事,又要笨到跟人家比口袋深度,輸了還要封殺他,這說不過去

如果"職業"球員達到國際水準,政府投進去的錢不會只是到他口袋這麼簡單,週邊效益是可以利用的。
ofay wrote:
就說你閱讀能力有問題...(恕刪)


這有很大差別嗎?

不要再說什麼大國家思想了...

其實大家想留的

不過就是那些運動選手的

"冠軍頭銜"罷了

當他們沒有了or不曾有過

哪個人會去注意他們?

說來說去~每個人都是現實的!!
goodversion wrote:
這有很大差別嗎?
不要再說什麼大國家思想了......(恕刪)

+100
台灣有多少人持有"多國護照".......國際間自由來去,發展事業,
多拿一本就被人說成"叛國"............實在太沉重了。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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