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後我個人歸納1: 先躲(保全自己才有可能做些什麼)2:趁歹徒分心或背對時攻擊他3:用有距離性的攻擊方式(丟東西/滅火器/棍棒等等...)4:不近身肉搏(除非歹徒手上已經沒有武器才考慮)5:有任何猶豫別多說,跑就對了!
個人跆拳道、柔道都是黑帶,年輕時也參加過縣級以上跆拳道、柔道比賽,也學過八極拳、小擒拿手與棍術;要是我遇到有人在捷運上持長刀殺人,基本上我也是能跑就跑,只是我也無法看著別人無辜被砍。我的做法會先看看附近有什麼可以拿在手上的器具,不會笨到空手抵抗,滅火器拿來噴他臉也可以;如果我手上有兩把雨傘,一把以刺槍方式喝止嫌犯,最好還有自動開傘功能,在開傘同時閃身另一手趁機重打手腕將刀打落,然後就是猛力敲頭。念這麼多年法律,發現碰上昨天這種事,完全派不上用場;最後還是提醒大家隨時注意自身安全,不管何時何地;遇刀要保持距離,遇槍舉手投降,保護自己要害(不要讓動脈被砍傷),生命可貴。
奇怪焦點變成因為大家都在滑手機才會措手不及,但從有捷運開始是政府就一直鼓勵民眾在車上看書看報,這跟滑手機有不一樣嗎?搞不好還更騰不出另外一隻手呢!即使都沒做事放空閉目養神好了難道又來得及防禦?發生這種事件絕對是兇手的錯,怪東怪西實在令看了很不是滋味......
學任何形式的武術、體術練的再強再厲害,沒遇過眼前當下生死交關、血噴滿地的實戰經驗,一般人當下身處在這種密閉侷限空間情況,壓力會大到讓你反應變慢,沒錯,就是腿軟。勝率會降低一半在一半,除非犯人自已犯下致命的錯誤。練武奇才是萬中選一,也是百年以上才會出現一個。RiP
夏侯瑾軒 wrote:奇怪焦點變成因為大家...(恕刪) 非常認同,今天把錯怪在滑手機跟睡覺這兩種不妨礙他人的行為上面實在令人匪夷所思。也不是每個人玩手機都在玩遊戲看臉書,也有人需要處理公事收發email的另外蘋果一篇給鍵盤武術高手的實用文我覺得還不錯給鍵盤武術高手的實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