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count wrote:
說"眼紅"太殘酷了
畢竟腳踏實地、光明正大奪得金牌的人
竟然拿的錢還輸給犯規的人
誰不會憤憤不平?
政府對一個犯規失格的運動員,首要應該檢討是教練及代表團的疏失
反而給予體制外的待遇,就某個程度來講,是對其他運動員的不公。
alberthk wrote:
政府對一個犯規失格的運動員,首要應該檢討是教練及代表團的疏失
反而給予體制外的待遇,就某個程度來講,是對其他運動員的不公。


零的境界01 wrote:
當你的立場就是跟世跆...(恕刪)
alberthk wrote:
失格本身見仁見智,指責大會人員從檢錄到裁判到技術人員到協會,你要信楊淑君劉聰達兩人空口白話,OK,我沒意見
沒有證據下我為什麼要挺楊劉兩人?講老半天錄影帶不過就是說明楊淑君穿戴違規器具上場,然後被裁判抓到要求拆下。除此之外還證明什麼?證明全世界聯合來陰掉一個近來戰績下況的台灣選手?
從頭到尾就是鬧劇一場,如果大會規則認為選手戴上不合規定的器材是違規,請問有什麼問題。
如果實情是劉楊兩人在檢錄後自己貼上,那被人抓到也是剛好而已。
你可以說沒有證據說劉楊兩人故意違規,但你也同樣沒有證據說有任何大會人員同意楊可以穿載不合規定器材上場,既然如此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無條件去挺一個失格的選手。
到最後客觀檢討,根本就是教練事前準備不周,有很長一段時間可以讓教練去找協會確認器材問題,檢討這個才是積極的態度,只會消極的認為自己沒錯都是別人的錯,把台灣政治式悲情搞到最高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