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bnm1234 wrote:
是嗎?請問你前一篇發...(恕刪)
得分成立要件並非鄭大為一人所為
我指的是誤判既已成立,無法去做變更。唯一能做的,就是事後來檢討、懲處這件事
這跟讚不讚成有什麼關連?我說"難免會誤判"就表示我"讚成"它誤判嗎?
vbnm1234 wrote:
鄭先生自己承認打那裡是模糊地帶
肉眼看不清楚,就要用聽的
NBA MLB有慢速重播這一招
但跆拳道沒有
況且
喉嚨那裡紅腫作何解釋?
所以你重點是什麼
就已經是誤判了,是要解釋什麼
allen0819 wrote:
我想沒有國人要求牠要...(恕刪)
基本上抬拳道的規則,人為控制的因素可以佔的太大多數,長久以來就為人所垢病
早期只有三位副審,二個按燈就得分。近來才改為四審三按燈,但爭議仍然不斷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應該必免裁判人選的國籍,與出賽選手相同
這場比賽四個副審分別是:
台、韓、港、澳,主審大陸籍
我不知道東亞運有什麼規定,但這種安排根本就會遭人非議
抭議的時候香港籍裁判偷拿計分表給中華隊看,所以我們才知道鄭大為按燈
它只說一句:「連你們中華台北都按燈了,抗議怎麼會有效」
沒有避嫌在先、誤判在後,仲裁委員又選南韓人!
人為因素時常在左右勝負,跆拳道的公平性還有很大的路要走
偏偏跆總跟高階主事人員,都是韓國籍.... 這次事件會是最後一次嗎? i don't think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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