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2011/01/07/11490-2680133.htm
是否傾向繼續上訴?劉聰達說,「現在各方的聲音都有,目前就是等中華跆協作出最後決定,我們再與他們開會商量,總之必須以不影響選手參賽權利為原則。」

跆協,楊淑君,劉聰達,三人各自被罰,三人獨立各自都可上訴,卻沒一個上訴
楊淑君,以處罰內容而言,影響最小,不必費心上訴。
跆協使用政府金錢及資源,是有責任上訴的,怎麼也踢皮球。
wen75 wrote:
互踢皮球,就是心虛在為不上訴找台階的開始。
wen75 wrote:
又在鬼打牆?
梁振鍚一開始就說 已有一男一女的證人(其中一男還不是檢錄員),另一女其實就是韓籍檢錄員本人,證明楊未貼上後貼片受檢,導致此紛爭。
不相信一男一女證人就算了,一邊說是心虛,是被收買。(台灣當事人 一男一女至今的種種行為,就是心虛)
在世跆聽證會裁決前,證人當然要嚴密保護,避免受影響,裁決後很多新聞都可以報導,除了避免指名道姓外,所謂一男一女及什麼身份的人,作了什麼樣的證詞,這些過程都是可報導的。
偏偏 台灣從韓國回來後,所有人(媒體,當事人,跆協) 如喪氣的小烏般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