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in19750807 wrote:
你會不開心?SO?說...(恕刪)
所以您還是拿不出證據啊
也還只是個只敢躲在網絡匿名後面放話的人啊
既然拿不出證據
就叫做誹謗
如果有人要告您
是可以成立的
我只是勸告您
話別亂說
否則要是真的上了法庭
您又沒有證據
觸犯法律的是您
再者
您說您是龍迷
那請問您有龍隊在中華職棒第一場以及最後一場的門票
我兩場都有在現場看球
而龍隊被解散之後
您有去游行嗎
如果有
您再跟我說您是龍迷
謝謝
peteagasi wrote:
所以您還是拿不出證據啊
也還只是個只敢躲在網絡匿名後面放話的人啊
既然拿不出證據
就叫做誹謗
如果有人要告您
是可以成立的
我只是勸告您
話別亂說
否則要是真的上了法庭
您又沒有證據
觸犯法律的是您
再者
您說您是龍迷
那請問您有龍隊在中華職棒第一場以及最後一場的門票
我兩場都有在現場看球
而龍隊被解散之後
您有去游行嗎
如果有
您再跟我說您是龍迷
謝謝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