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donny419出來面對

不再回應垃圾文字,你也不用再私訊給我

不用再用轉移話題的方式,模糊焦點,幾歲啊你?以為這樣有用?
反正之後要面對檢察官的是你,你再看看檢察官吃不吃你這套吧

這件事情,跟我本來無關,但你太白目
只好送你上法院上上公民教育課程,舉手之勞,我ok





BTW
一罪一罰
這基本的法律原則懂嗎?不懂去問問大人吧

(1)交通違規,行政罰2000罰鍰....這是小事,本來只要繳完罰金,就沒事了,你偏要走偏門,搞出下面這條

(2)偽證,偽造文書,使公務員不實記載,這些都是刑事罪.....有得你玩
這件小事,不嚴重,大概頂多易科罰金而已,但留下前科,看你這輩子怎樣找工作




到檢察官面前,懺悔痛苦自責的樣子,可以幫你混個緩起訴,至少不留案底
donny419 wrote:
不再回應垃圾文字,你...(恕刪)


文章都還沒有好好看

使公務員不實記載??

又不用去警察局 哪裡來的公務員

哪裡來的偽證,偽造文書

報案時有沒有被警察笑阿

話說..幾年前你真跳按摩浴缸喔???
犯意
本身就是有罪的
樓上可以多了解一點,再來幫腔

沒關係
資料送出去後
起訴與否,交給檢察官定奪

tt103098392 wrote:
文章都還沒有好好看使...(恕刪)


法律知識不足

可以不用這麼懶惰

知識可以網路上查

還是你只會玩機車,改機車?改排氣管?
車的照片貼來看看,記得車牌不要遮

donny419 wrote:
法律知識不足可以不用...(恕刪)


沈富雄都比你有品 打賭輸了還會去余天家掃地

都不回應我的問題 到底有沒有跳按摩浴缸啦??

只會簽運彩??

只會健身??

正面照片貼來看看阿??

記得臉不要遮喔!!

donny419 wrote:
犯意本身就是有罪的樓...(恕刪)


犯意本身就有罪??
不知道 社會X類 這句話算不算公然侮辱

網路裡代號暱稱或者是ID
都視為代表行為人本身,均在法律限制之下。
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希望離告訴人的地方 不會太遠
光跑偵查庭就有的你受囉!!
tt103098392 wrote:
犯意本身就有罪??不...(恕刪)



陳述事實而已

他這種行為
還不算敗類?

還是要真的有被害人?
殺到人?
夯害到人?
騎車撞死人?

才算?

=========================


請轉告你朋友

不再回應這件鳥事
反正他也覺得他做的沒錯? 坦蕩蕩, 很直, 不怕... 不是嗎?
那, 相信他應該也很有信心, 檢察官會不起訴... 不是嗎?

那如果是這樣, 你擔心什麼?
還是你是本人, 分身帳號?


donny419 wrote:
陳述事實而已他這種行...(恕刪)


我只知道說話都不用對自己負責

有當政治人物的資淺喔

跳按摩浴缸算什們 又沒有說跳海 怕什們

反正也覺得自己沒做錯? 坦蕩蕩, 很直, 不怕... 不是嗎?

那應該自己也很有信心,回應大家的意見 不是嗎??

那如果是這樣, 你擔心什麼?

還是你心虛 不敢回應?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