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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選手犯規 台裁判視而不見/辯稱判決用聽的" 鄭大為" 成公敵

無腦鐵金剛 wrote:
所以說朱木炎如果無聊想跟你單挑生死決鬥你應該是不會怕厚
當然啦,會先給你一把槍就不會怕了


先給我一把MP5外加三個彈夾
另外接戰距離設定在50公尺
這樣我可以打十個朱木炎
我有一點很好奇
印象中跆拳道不是都以腳的踢法為主
可以出拳攻擊對方嗎
太好啦
賭神師傅以後瞎了
不用去按摩啦

可以去當裁判

至少還可以聽出對手是用幾根手指打到有效分唷!!!
鄭大"尾"這麼挺南韓就請他滾回去了,不要在台灣賺這種黑心錢,道館記得收一收,不要再把學生教壞了。
看完這段影片 真的想幫曾志朗+5分!!
悠閒過生活 wrote:
連台灣人都不挺自己人...(恕刪)


+1個人雖然對曾志朗沒太多好感,但是這時候他有Guts多了
給拍拍手,豎起我的大拇指,這才是有真的爭取權益!
不像很多人,只會回國放馬後炮,現場連爭取都不敢爭取
連吭都不敢吭聲,曾志朗你做的真的很棒!拍手(啪啪啪)


但是這為鄭大為,更讓我覺得無言阿
怎好像某電影的場景@@??


韓國人: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班,所有的單位,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
曾志朗:攻擊有效?照喉結打過去簡直是蓄意傷人,你判攻擊有效,怎麼做裁判的!韓國人!你是打拳還是打人啊!
韓國人:我是打人,怎麼樣?我要把你全隊的人打的像你一樣殘廢!殘廢!殘廢!!跟我鬥?哼!
alexway wrote:
所以這次回來那個"真大尾"就可以買豪宅開名車了!...(恕刪)


還有缺什麼嗎? ..........燒給他
如果靠武術就能打贏
那義和團應該打贏八國聯軍了

含狗人也打贏阿本啊了

真大偉,我會記住她的!! 漢奸!!

原來韓國還買通了台灣人

鄭大為辯稱聽"音"得分

完全不管 自己國家的選手 性命安維

沒想到韓國人

鋪天蓋地的買通裁判

連台籍的也不放過

先撤飛彈 再來談經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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