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1232 wrote:
該檢討的不是只有劉聰達,而是所有相關人員都必須檢討。
一個教練不可能知道所有事情,楊身邊的團隊還有亞運跟世跆也有要檢討的地方。
世跆要檢討的是以後如果發生規定相互牴觸該引用哪條。
揚的事件只是正好突顯亞運的規定跟世跆的規定有牴觸的地方。
說實在話楊的舉動雖然不對,但是今天換做是你我真的就可以做到先忍下來不發作然後申訴?
我不能保證我在那種情況下還可以冷靜的忍下來。
國際觀點不好那是因為事不關己,可以從第三者角度看事情說楊的舉動不對。
如果他們身處案發地點是否也可以冷靜的走標準程序不發作?相信這點沒人可以保證。
檢討絕對是自身開始,亞跆盟要不要來討就由跆盟自己來處理,劉聰達是中華代表團的教練,自然就台灣自己來檢討。
「說實在話楊的舉動雖然不對,但是今天換做是你我真的就可以做到先忍下來不發作然後申訴?」
很多運動選手、團體、國家都是這樣忍下來,為什麼?因為那是一個最基本的體育倫理,在足球場不服裁判,紅牌出場,要不要吞下來?如果沒有這種體認,我認為這種選手及教練最後還是趕快離開體育界。
這本身不是吞不吞的問題,而是事情本來就是如此,比賽的公平性很大大依賴裁判制度,比賽場上不論任何事都必須服從裁判的裁決,這是最基本的,每個人只要不服裁判,就可以大吵大鬧,以後國際比賽還要比嗎?。因此國際上雖然同情楊淑君,不過並不認同楊劉兩人的表現及後來這種吵吵鬧鬧的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