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確定收了錢,有沒有投票(放水)誰知道,自己說了算?那大家都說沒投票(放水)就沒事嗎?
另外兩個是,投票前一晚跟你去路邊攤喝酒,沒有拿錢只讓你請了一頓(但沒答應要為這頓飯投票),
說好"如果"有放水再跟你拿錢,那既然還沒拿錢,就沒辦法證明有被買票。
說真的,當初去看這些球賽,或者轉播這場球賽的記者,會不會覺得自己很白痴,
原來看的是一場舞台劇,還以為是棒球賽。
真悲哀。
aniceb2k wrote:
張誌家跟雨刷集團有犯意之聯絡,透過收錢的行為表以彰顯無疑
不論有沒有下場打放水球
都是詐欺罪的共謀共同正犯
曹跟謝跟雨刷集團間
目前是沒有看到他們二位有答應配合
僅以它們接受性招待而言
無法僅依此證明他們跟雨刷集團有犯意聯絡
故新聞片段才說起訴書裡指明並無直接證據
但不起訴處份書內表明曹有答應....
曹錦輝去年八月八日原本答應蔡打放水球,但當天因莫拉克颱風比賽取消;八月廿二日對La new熊隊的比賽,曹原本也承諾放水,但賽前一天曹認為配合打假球的球員不足而拒絕。
我想阿家被起訴的理由..應該就是~收錢沒辦事..詐欺對象是雨刷....
曹謝這麼貪~不辦就感覺不太舒服..都給我叫最貴的...還一次叫兩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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