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為什麼起訴阿家.放過曹與謝??

如果真如檢調所說,那我個人認為張誌家超有GUTS的,不畏懼惡勢力
bgbear wrote:
所以說是以有無犯意的...(恕刪)


就像收了買票的錢,但是沒有答應也沒有投給那個買票的候選人。

曹跟阿醜就是這樣,只是他們收的不是現金,是打炮喝酒有人請而已。
amethyst_love wrote:
就像收了買票的錢,但...(恕刪)


所以曹和謝比較聰明, 沒有口頭答應要放水?只是含混帶過?

張比較笨, 有口頭答應要放水?

所以以此來作為起訴標準嗎?

好吧, 我算是學到一課了

這真是太深奧了.........







士多啤梨踢皮球
這就像買票吧

確定收了錢,有沒有投票(放水)誰知道,自己說了算?那大家都說沒投票(放水)就沒事嗎?

另外兩個是,投票前一晚跟你去路邊攤喝酒,沒有拿錢只讓你請了一頓(但沒答應要為這頓飯投票),

說好"如果"有放水再跟你拿錢,那既然還沒拿錢,就沒辦法證明有被買票。

說真的,當初去看這些球賽,或者轉播這場球賽的記者,會不會覺得自己很白痴,

原來看的是一場舞台劇,還以為是棒球賽。

真悲哀。

caz wrote:
他們認為拿了錢做事就是應該的?就該做壞事?...(恕刪)

這次起訴的罪狀是........賭博詐欺,
拿錢不放水...當然是詐欺(欺騙賭客)。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Nirvana_ wrote:
如就新聞所提張誌家收...(恕刪)


我猜...

八成是本來講好要輸的,結果贏了,害的某人輸錢,然後就氣他"拿錢不辦事"~~~~~~~






aniceb2k wrote:
張誌家跟雨刷集團有犯意之聯絡,透過收錢的行為表以彰顯無疑
不論有沒有下場打放水球
都是詐欺罪的共謀共同正犯

曹跟謝跟雨刷集團間
目前是沒有看到他們二位有答應配合
僅以它們接受性招待而言
無法僅依此證明他們跟雨刷集團有犯意聯絡
故新聞片段才說起訴書裡指明並無直接證據


但不起訴處份書內表明曹有答應....

曹錦輝去年八月八日原本答應蔡打放水球,但當天因莫拉克颱風比賽取消;八月廿二日對La new熊隊的比賽,曹原本也承諾放水,但賽前一天曹認為配合打假球的球員不足而拒絕。


我想阿家被起訴的理由..應該就是~收錢沒辦事..詐欺對象是雨刷....

曹謝這麼貪~不辦就感覺不太舒服..都給我叫最貴的...還一次叫兩個.....=_="



Nirvana_ wrote:
我想阿家被起訴的理由..應該就是~收錢沒辦事..詐欺對象是雨刷....
...(恕刪)


誰讓那個輸錢,誰可能就會有事...........
ninja680614 wrote:
因為還停在想的階段只...(恕刪)


有句"俗"語不知有沒有人聽過..
請東請西,沒在請GY...
果然事實證明,會衰的!!
bgbear wrote:
所以說是以有無犯意的直接間接證據來作為起訴的依據嗎, 那我了解了, 謝謝

不過曹和謝都沒有答應有打放水球嗎?
...(恕刪)


不知道私底下有沒有答應別場,但口說無憑
不起訴書的說法是檢調沒有找到明顯的放水事宜..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