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各隊有默契不接收他隊有涉案嫌疑的解約球員我覺得還好,但講說自己把自己覺得有問題的球員涉出後他隊如接受自己要解散,有點管到別隊的感覺,然後用自己的解散來威脅聯盟會少一隊。理論上謝佳賢要是情節重大別隊一定不趕收,但如果不致於有重大情節或最後司法判定沒有確實參予打假球,那牛隊有涉出的理由但應該沒有要求別隊不能收的道理。我只是好奇阿醜收茶葉、吃飯是不是被迫的?這大概是他可以脫身的唯一理由吧,如果不是,就算是應付,與組頭有來往下場還是可能跟其他球員沒兩樣玩完了吧。除非像周董一樣拒絕的很明白。
科科科一號機 wrote:老話一句快解散吧...(恕刪) 雖然我不看球~~但是我總感覺解散了~那你要老闆們怎麼賭賭贏的錢 應該會比經營球隊虧的錢 還賺很大說~~以上都是我超兩光的發言~別當真喔~~因為我是智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