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學生考試來比喻,抄同學的 (多人:打假球) 和 刻鋼板 (個人:用禁藥),被抓到都要算零分,說不定還要記過懲處。刻鋼板比較容易找藉口來掰,說啥以前學長刻的、助教分配座位就如此.. 之類的。(Ex:不小心誤用禁藥成份藥品)所以除非有辦法界定是否有犯意,不然很難說可不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