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合約都是經紀公司跟球員討論 然後在跟球團簽約林 會不知道經紀公司跟火箭討論的合約嗎...第一年 第二年的薪水還好 但是第三年的薪水破千萬一個才打25場的球員加上不穩定的因素(膝傷.身體素質)會讓一個球團投資嗎還不如挑個年薪幾百萬 好用的後衛..年薪千萬打不好的後衛要脫手很難
offer sheet等同是正式的合約但是林是restricted free agent,紐約若matched的話有優先權若3天內不match,此offer sheet會轉成正式的合約只能怪紐約賭太大,不肯先簽林,要他去市場測試一下他的身價不過林也是口是心非,說什麼不是為了錢打球看他換了大牌的經紀人,就知道他想拿一份超大合約一切都是商業考量不過既然林跑了,我是不會再看紐約的比賽了
科科科二號機 wrote:總比被幹拐好...(恕刪) 恩,跟拜嫩搭,至少胳臂是往外彎的(還有基於同樣都是笑年郎,林應該很樂意傳給敗嫩標3分)不過跟魔獸搭,換一個懂得分享的後衛,不知魔獸的績效會衝高到何種程度因為最近又去看了林17,連勝期間跟拳王和傑佛瑞斯打檔拆時,簡直跟神功附體一樣,且上述2位得到的甜頭還不少,剩下的就交給時間去證明吧!
職業運動本來就是商業為主.你球員在短短的生涯內 能賺多多就盡量去爭取. 除非你是那種已在nba打滾許多年 只剩"名"還沒拿到的 才有可能出現去簽低於市場價格的約已求一冠.所以 火箭白白送上的這一大筆錢, 當然簽. 今天如果是山貓送上這一筆約, 還是會簽. (玩笑話: 能讓籃球之神給你錢打球, 誰不要?! 雖然說籃球之神已經變成球隊經營之屎..)
謝謝各位回答至於有位大大講什麼搞不懂還回文我已經有說我是不懂才提問也說希望懂的人給予指教我不知道小弟有哪裡禮貌不周?讓你如此酸溜溜?最後請教一下所謂「匹配」火箭三年2800萬的話妮可可以開五年3500或六年4000這種合約?這樣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