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VC-022 wrote:講一句難聽一點的.....(恕刪) 您跟我看法相同我認為最大問題其實出在教練團這種大比賽就是能搞烏龍不管對方是不是有意惡整你,你至少不要有痛處給人踩踢到一半貼片露出來給主裁判看到,真的搞屁我們政府的回應挺智障的,能出國比賽這些教練一般都有體委會的人脈他們這些老鬼一個護一個,到最後犧牲的就是選手所以不會告訴我們教練團有問題,會說選手個人要負責堂堂一個台灣,其他國家代表隊都沒這種電子襪的問題我們卻好像吃定心丸一樣,什麼都不在乎
CCRen wrote:看來又出現許多對跆拳道比賽相關規定很懂的網友了,他們都看得出問題所在,在此罵對岸政府,罵我們的體委會,罵天罵地,人在家中坐就已經能認定不是選手或是不是教練問題,真好真好...(恕刪) 明明就是韓國再一次又用技術問題ko中華跆拳道隊.一堆人急著先炮政府, 體委會, 和對岸.真好真好. 和神奇27號有關嗎?最好是體委會對跆拳道比賽相關襪子規定要負責.跆拳道協會/教練平常錢是領假的?
體委會最新回應最新消息 有關亞運跆拳道選手楊淑君事件回應聲明稿發稿時間:99年11月17日(星期三)發稿單位:競技運動處聯絡人:林采蓉聯絡電話:8771-1942新聞主題:有關亞運跆拳道選手楊淑君事件回應聲明稿楊淑君於參加廣州亞運會49kg以下級比賽,第一場對決實力較弱的越南選手時,遭大會裁判以所著電子襪不合乎規定判決失格,痛失比賽資格,體委會表示深感遺憾,並作出以下5點聲明:1.楊淑君所著之比賽護具(電子襪)完全合乎大會規定;2.楊淑君上場比賽前護具均依規定經檢錄裁判及主審裁判檢查完成後,才允許入場比賽;3.技術委員會召開會議作出判決前,未讓我代表隊有機會提出解釋及說明;4.對於大會裁判及技術委員會所作不公之裁決,表示遺憾;5.其他選手將全力以赴參加其他賽事爭取佳績。權責單位:競技運動處更新日期:2010/11/17http://www.sac.gov.tw/news/NewsDetail.aspx?wmid=116&typeid=1&No=1554
kenjoyce wrote:"確認裝備"不是政府官員的事,但,提供正確資訊以及資源就是政府的事,再者,聲援選手也是政府的事!!!不要領了人民的納稅錢不作事只作秀!! 你確定政府沒有提供相關資訊?證據拿出來。就算事情情蒐是政府的工作,但最後一刻護具的穿戴還是相關項目教練以及相關人員的事情,與主辦單位第一時間的溝通,也是相關人員才能做的,遠在台灣的政府能做啥?然後聲援選手是全國人民的事情,不只是政府的事情,左一句政府右一句政府,明確點說是政府哪個部門哪位仁兄要做的事情好嗎?
不知道這邊有人炮政府是怎樣?有看跆拳道的都知道南朝鮮骯髒步不是第一天了去年12月在香港東亞運一場比賽南朝鮮耍骯髒步判台灣選手輸曾志朗發飆還差點使我們的會籍喪失而無法參加奧運大家都忘了嗎?http://www.youtube.com/watch?v=ABpF-LM61Yc誰叫跆拳道是南朝鮮發明的全世界跆拳界都沒人敢得罪南朝鮮現在南朝鮮巴不得把我們除籍這樣世界上就沒有對手了或著乾脆抵制跆拳道這個競賽項目(前題是大家都要有不差這個奧運金牌的共識)所以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砲口一致對外抵制南朝鮮的東西不要讓他們欺負!
CCRen wrote:看來又出現許多對跆拳...(恕刪) 大家不明白的是:既然是大會審判長提出,早應在選手上場前,就應提出;怎會在比賽中途才喊出暫停呢?更何況審判長所依資料,應是檢錄組所提供,除非對手察覺異樣而抗議;既然檢錄組都核定無誤,怎又突然冒出這狀況?而大會又未立即向選手及領隊解釋這些矛盾,僅告知是不合規定,你覺得呢?真要看規定,就麻煩你去跟跆拳出身的黃立委說去!大家僅是對長期控制世界跆拳道聯盟的韓國人又耍這種步數感到不恥,不是嗎?那請你來告訴大家,有哪個運動項目,明明身分無誤、器具合乎規定,卻在比賽中途臨時喊停,且是對手無抗議下,指稱是器材不合規定?版上有許多運動員出生的,器材不合格,早就禁止上場了,怎還有辦法先比賽呢?(不過,如果事後的藥檢未過,那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