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6436 wrote:
我想你寫的也太好...(恕刪)
首先你的資料有問題,今年球季最低薪的球隊是魔鬼魚2410萬美元,
那我們看看洋基的球員,
A-ROD可以拿2500萬左右,問題是他的薪資有遊騎兵分擔。
接下來是Jason Giambi的2340萬美元、Derek Jeter的2160萬美元。
哪裡比魔鬼魚的薪資高? 何況該隊的薪資低是特例,並非大聯盟的平均水準。
此外,今年千萬年薪的大聯盟球員只有66人,當然這些人絕非是還沒有薪資仲裁資格的菜鳥,
可以領到百萬年薪的球員將近一半,但是王建民只要等到薪資仲裁絕對不只這個數字。
話說回來,大聯盟的球員薪資年年看漲,你認為是什麼原因,
不是因為洋基、紅襪、大都會帶頭衝衝衝,為了爭奪好球員寧願付出高額薪資,
難道像中職這樣變相終身契約制,管你是不是全壘打王老闆愛給你多少就給你多少,不要拉倒算了比較好嗎?
老闆可以給高一點的薪水,不代表老闆就要這樣給。
洋基隊是商業機構,也是想開源節流,不是作慈善事業的。
今天王建民沒有薪資仲裁資格,洋基當然可以高興給多少就給多少,
明明給50萬美金就可以解決,卻要給1000萬美金? 你當老闆跟現金人是盤子哦。
改天等王建民有資格了,甚至拿了FA,每一隊還不拿著大筆鈔票找上門,
到時候現金人不識相拿了50、100萬,王建民大概連面都沒有見的必要,
你隨便舉個例,看看哪個像王這種年資的球員在MLB有1000萬美金的身價,一個就好。
A-ROD是天王巨星,Jeter是洋基的臉,他們在薪資仲裁資格前能拿到多少薪水?
如果他們沒能拿到1000萬美金,為什麼王可以? 只因為王建民是台灣人?
洋基不是花不起錢,洋基很捨得花錢補強,甚至繳豪華稅都在所不惜。
但是那是「補強」,為了增加球隊實力,
但是那可不是叫老闆毫無意義的付給王建民1000萬美金。王建民還是王建民,不會突然球速扔到165每場投15k。
那多付這個錢要幹嘛。
FA是制度、薪資仲裁也是制度,菜鳥領乾薪,也是「制度」,這些制度構成大聯盟薪資架構很重要的一部分,環環相扣,倒過來說,如果現在給小王1000萬年薪,那薪資仲裁跳過不說,等他FA的時候洋基要付多少? 4000、5000? 不成體統嘛。
為什麼會規定菜鳥在一定年資內不能有FA的資格,我這樣講大家比較能夠接受,王建民是當初洋基付了將近200萬「簽約金」簽下來的選手,200萬美金在完全不確定球員未來的發展情況,是一個很大的賭注。王建民可能在小聯盟投個兩場手就斷掉了,於是那200萬美金就掉到水裡一去不回了。
當然,你會認為「王建民現在的表現當然值200萬美金啊」,可是你想想,當年比王建民後勢更好的曹錦輝,無論他現在在躲人是什麼樣的角色,總之對洛磯而言,當初簽他花了「整整」200萬美金,結果Tsao對洛磯有什麼貢獻嗎? 幾乎沒有,於是洛磯忍不住最後把他扔出來; 不管他以後在別隊投的再怎麼好都不關洛磯的事; 道奇花了六十萬簽下鋒哥,不是要陳金鋒在La new打第四棒的,但是最終的結果對道奇而言,這60萬沒有什麼助益可言。
職業棒球是一項很奇怪的運動,球員沒有退休金,但是有簽約金。退休金至少是看員工在公司作了多久,績效如何,最後才會給的。(當然現在新制不是這樣),可是球員簽約金並不是看球員「已經」投了多少k打了多少hr,而是「預測」講難聽一點是「猜」這個球員未來幾年的表現。 複數年約也是一樣,當初洋基「猜」Pavano搞不好四年可以投個六七勝,但是Pavano「只」拿了五勝,洋基會氣沖沖的叫Pavano不准動刀,拼死拼活也要投滿四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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