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新聞有教,如果是自己要用的捷運卡,有人拿數位照相機拍月曆上王建民的照片,再把記憶卡拿去大頭貼的店裡印在貼紙上,然後再貼到自己的悠遊卡,如此一來只要是自己製作,不涉及販賣,就不會違法囉..我是沒這麼做啦~因為我用不到悠遊卡..
mdboy wrote:基本上這種東西只是物以稀為貴對不看王建民球賽的人只是廢紙一張喜歡收集就收集 買就買囉東西在市場有人炒才有價值就像寶石 在不知其價值人面前還不是一顆漂亮的石頭罷了 這位大大提到重點了這張卡對我來說就是廢卡一張因為我已經有悠遊卡了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