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學生呀~~網咖.夜店泡通宵.紅茶店把妹站崗站整天.追星從南到北瞎衝,比較開放的還到處吹噓一天跟女朋友好幾次,這些所耗的體力會亞於跑3000M嗎?我怎麼沒聽過這些學生在這方面抱怨呀?我熬夜通宵一次可是比我跑半馬還累呀...然後跑個3000m算體罰?會要他們命?我倒是覺得把妹站崗比較像體罰耶....如果他們的體育老師是愛田由呀,別說是3000M啦,就算要他們跑1萬,他們也會心甘情願跑完....
唉,只不過跑個步,都會被學生哭餓.....就算說打球好了,什麼球類運動不要求下盤紮實的呀?連王建民、郭泓志都要跑步了,學生不跑還叫體育課嗎?我以前體育課被訓練一個月,跑 2400 大概是10分多一點,如果是 3400 給我 40 分鐘,那真是輕鬆到不知道怎麼講。我還算是體育成績中下的那種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