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chFan wrote:阿財,生活水準大致上...(恕刪) 一時算錯,是一百萬月薪水準沒錯啦。美金台幣一時雄雄搞錯。不過重點是他能夠拿多久年薪一百萬。老外跟卡馬曹,薪水加廣告贊助也有月薪四五十萬吧。而且對當地的簽賭集團而言,打假球的利潤更高啊。UEFA薪水也不差阿,還不是照樣打假球。
africaner wrote:一時算錯,是一百萬月...(恕刪) 所以說,一個大問題的產生,不是單一制度可以解決的,不是錢多,就能解決,也不是只有定訂制度,就能解決也不能說錢不是issue,或制度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