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法務長^^ wrote:就算嫌疑很重,但是小曹還是沒有犯法的證據...(恕刪) 有許多時候,我們要求的並不只是法律這種最低的道德標準如果某人的老婆跟另一男士一同在汽車旅館待了兩個小時,出來時兩人都衣著散亂臉色潮紅,就算沒有"犯法的證據",那個某人能夠泰然視之嗎?說不定真的沒事,衣著散亂只是因為出門匆忙,臉色潮紅只是因為空調太熱,而兩人開房間只是為了切磋書法
yuuko wrote:...要是我跟你的另一半全裸躺在MOTEL的床上請問你有何感想...(恕刪) 插個話,感想跟定罪是兩回事喔。請問你在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躺在地上,旁邊倒了一台摩托車,騎士也躺在旁邊,你會說騎士撞到小孩子,還是小孩子墜樓壓到騎士?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1231276&r=3&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