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電視有個號稱組頭的出來說光台北每月的簽賭金額就有300億跑不掉那全國算起來算1000億好了政府可以聘請吳議長當執行長雨刷等人當顧問以相同模式經營職棒簽賭公司政府作莊的公信力應該至少可以有50%的市占率吧莊家抽頭粗估5%就好那每月獲利就是1000億*50%*5%=25億一半用來運作公司一半用來補助球團提高隊職員薪資黑道+白道合作經營又可遏止小尾的想做弊大家覺得怎樣?
高薪可以養廉嗎薪資上下限有意義嗎職業運動 說白一點還是需要在人口多的國家才能生存收入種類多 還是得靠門票收入台職薪資當然沒法跟美日職比但也想想台灣好的選手 一個月薪水三四十萬在台灣不好過嗎薪資水準也打死一堆人想拿高薪資 有能力你就往美日職跑不敢挑戰美日職 就自己認命 領較低的薪資 這有何怨言如果覺的薪資夠低 打一場假球就多拿好幾個月薪水的球員這種人根本不配當職業選手連拿手套 球棒都沒資格
真是奇怪耶~~~一直討論自由球員跟保障底薪的問題!曹錦輝今年拿兄弟多少錢,還不是受不了誘惑所以問題真的在錢身上嘛?請大家清醒點好不好!幹嘛保障底薪啊!看球的人口這麼少,球團若不賺錢,最後還不是要解散,保障底薪有何用?
kittel wrote:看球的人口這麼少,球團若不賺錢,最後還不是要解散,保障底薪有何用?...(恕刪) 如果這個社會要淘汱職棒,那解散也沒什麼大不了但是即然想玩職棒,制度就是該有。不然就回去玩甲組。
kittel wrote:真是奇怪耶~~~一直...(恕刪) 正確...錢不是唯一的原因...但也是現在一個重要的原因...假設二軍一個月只有2萬...如果升上一軍待滿幾天(Ex:100天)就享有一軍最低薪資保障..例如20萬..La new熊不是開始這樣搞了嗎???我希望聯盟能強制規定球團這樣做...當然前提是.."這個聯盟是要有最高決定權...而不是領隊會議"當選手的不會珍惜才怪...畢竟是辛辛苦苦爬上去的...所以設定一軍最低薪資保障是必需的...也是必行的...不然在這樣下去...第六次..第七次...第N次....一定會發生...!!!!!!
kittel wrote:真是奇怪耶~~~一直...(恕刪) 這只是制度上的第一步而已...也是中職長久以來的問題...你自己連一個制度都沒有了...球員沒有努力的目標~會有球迷進場看這些沒目標的人打球嗎?當然聯盟的制度做起來了~~能給予球員努力的保障...如果球員還不知自愛...這樣重罰才有意義!!我之前也說過應該是要階段性設底薪...以平均進場觀眾量為等級畫分標準...南韓的人口有比台灣多很多嗎?為什麼人家做的到...台灣就做不到...台灣有黑道混白道~人家就沒有嗎?別再提那些國情不同的屁話...是有沒有心去做的問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