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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誌家飭回!!!

被飭回不表示沒事的, 他們的球團...對他們的疑慮, 這些人不要多久也會消失於職棒圈
飭回不代表不會被起訴...
起訴不代表會有罪...
有罪不代表就會被關...

枉費陳前總統一家一年來賣力地教學
大家的司法常識難道真的這麼差嗎
NIOKA wrote:
謝佳賢應該是左打者吧...(恕刪)

感謝,太興奮了

會用飭回代表可能犯罪成分不高
真的有串供,湮滅證據,逃亡,會用交保
gabriev wrote:
飭回不代表不會被起訴...(恕刪)


那為何有人要聲押有人被飭回呢?
因該看的出來吧
[分享] 曹錦輝飭回!!!!!!!!!


轉貼FROM:PTT
tedwood6465網友
飭回的意義有幾種:
一、無犯罪嫌疑:
本案檢察官既然已經有監聽,而且以被告身分傳喚球員到場,所以無犯罪嫌疑
的機率不高。
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原因:
要發動強制處分(包括羈押、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的前提要件為具有羈押
原因。所謂羈押原因就是: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
(二)串證或有串證之虞。
(三)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本案這些被飭回的球員如果是犯罪嫌疑重大而被飭回,所代表的意義只不過是
不具備上開羈押原因而已。
☆最重要的來了:
如果球員在檢察官訊問時,看過監聽譯文後,坦承犯罪,您說這犯罪嫌疑重
不重大?當然是重大。而且,如果是已經坦承,您說有沒有羈押原因?當然
沒有,如果沒有的話,檢察官當然只能飭回。
小巫先生 wrote:
等等看曹錦輝跟謝佳賢...(恕刪)


請問 有MLB經驗的曹錦輝 跟組頭見面吃飯且不只一次, 就算他被飭回 ......您很樂


Samlin49 wrote:
請問 有MLB經驗的曹錦輝 跟組頭見面吃飯且不只一次, 就算他被飭回 ......您很樂

你知道他們見面談了什麼嗎?
你知道曹錦輝什麼時候知道對方是組頭嗎?

不是說護衛中職,而是至少先搞清楚狀況再說吧!
就算是飭回.....
沒有基本的道德觀念、法律常識的話,CPBL 繼續打下去不如乾脆收掉,
不然這些事情只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How much wood would a woodchuck chuck if a woodchuck could chuck wood?

Samlin49 wrote:


請問 有MLB經...(恕刪)


老實說 組頭要你去吃飯

你敢不去嗎..................

台灣不是只有黑道可以當組頭
小巫先生 wrote:
最重要的來了:
如果球員在檢察官訊問時,看過監聽譯文後,坦承犯罪,您說這犯罪嫌疑重
不重大?當然是重大。而且,如果是已經坦承,您說有沒有羈押原因?當然
沒有,如果沒有的話,檢察官當然只能飭回。

照道理小曹預計11月出國測試,那飭回應該會加註"限制出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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