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t3 wrote:就是一定要等放水放成...(恕刪) 不能這樣說犯罪的人不能怪說別人沒阻止他犯罪有不正常情況就有可能犯罪已經正在進行檢調應該就調查蒐證了怎麼還可能去打草驚蛇如果像你講的, 換個角度看, 不就變成了檢調跟職棒賭博集團串通嗎?該做好預防機制的是聯盟跟球團, 而不是負責偵查犯罪的檢調
誰跟你討順你怎麼辦案,我們是要每年都讓檢察官爽個一年在開始來個約談戲碼?問題根本就是要防止黑道意圖買通球員,有問題應該馬上跟球團雙管齊下馬上處理了,誰要他辦出來誰打假球誰打假球,那今年辦完了?明年咧?明天繼續等個1年收集證據在來辦?防止嚇阻這麼簡單的道理不懂?
總有一種感覺... 對於被收買的球員, 不但有詳細的調查,蒐證, 還有及時的"不小心透露"給媒體資料... 但是對於收買者以及背後的勢力, 卻永遠是模模糊糊,一團霧水... 光靠已曝光的人, 憑他們能有這種能耐來操控? 懷疑......先不去定論檢調一定想要中職收掉, 但有沒有可能, 如果認真辦起來, 後面有"不能辦的大咖", 曝了光大家都難看... 乾脆用力把中職打死, 焦點全放在球員球團身上... 中職一隊接一隊的收, 新聞源源不斷, 社會焦點絕對不會集中在那模模糊糊的背後勢力... 直到有一天新聞退潮, 人們遺忘了此事, 背後勢力也悄悄退場安然無恙.....
shoulinchang wrote:不能這樣說犯罪的人不...(恕刪) 我們討論的層級不一樣我看的是整個政府對職棒運動的責任而不是單純只要求檢調單位做好他們的工作如果政府真的有心杜絕打放水球對!!沒錯!!就是要打草驚蛇,你動幾次我就打幾次讓黑道、球員都知道無利可圖聯盟、球團當然有他們自己該付的責任但沒有公權力的介入也是事倍功半!!
lovet3 wrote:我們討論的層級不一樣...(恕刪) 我同意你說的, 大方向是一樣的, 只是對細節有不同看法我前面所提的重點是檢調的角色不太適合扮演你說的角色想想是不是由其他政府機關來擔任會比較適合?如果檢調辦案老是打草驚蛇, 黑道是不是也會提高警覺, 而有因應之道增加之後檢調辦案的難度? 很可能最後甚麼也沒辦到, 假球還是照打?讓辦案的歸辦案, 監督的歸監督, 是不是比較好?畢竟檢調的主要責任還是偵查犯罪如果幫忙監督, 角色不明, 容易兩邊都做不好, 甚至產生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