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7 wrote:要是政府追加一條:補...(恕刪) 其實劉院長有說組隊就減稅了但他們就是不領情由是那個一年a七億的中華電信...都惦惦吃三碗公某企業還說,我又不熟棒球..組隊好像干他屁事一樣,賺錢都來不及了目前就只有台北縣政府和桃園縣政府比較有意願啦
肥皂樂園 wrote:我提議各大幫派或者組頭自己來組隊, 這我很支持,反正現在的聯盟清也清不乾淨,不如透過江湖自律來規範球員還來的有效一點。再通過個類似促產條例和其他優惠,幫助他們取得合法身份請這些大哥們來整頓秩序,免得老是搞一些討債、收規費的事。也算對社會治安有點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