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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媒體爆料 棄豪主因 尼克老闆不爽林背叛

在商言商
nba就是商場
球員是商品樓
尼克要嘛就有誠意一點,在第一天就跟豪哥開始談合約...

動作不積極還美其名曰讓豪哥去自由市場試水溫,既然放人去自由市場試水溫,那豪哥的經紀人努力幫豪哥爭取到一張大肥約也是應該的,怪不得人啊!

尼克玩不起這遊戲就不要玩啊!還在那邊放話說就算10億美元也簽。如果一開始還在傳聞火箭出4年2880萬時,尼克就馬上雙手奉上4年2880萬的約,豪哥會不簽嗎?

蝦米爸爸 wrote:
尼克要嘛就有誠意一點...(恕刪)


拜託看一下第二篇~我寫得好辛苦啊
kyanC wrote:
拜託看一下第二篇~我寫得好辛苦啊

你寫的很辛苦,真的是辛苦你了

可以誠心請教一下嗎?
最早傳聞尼克願奉上4年2450萬的約,這麼說來其實也是嘴砲?其實也不合規定?

我覺得尼克真的有誠意的話,私下和豪哥商量好願意給4年2880萬,因尼克只能被動跟進,所以請豪哥先去和火箭做個簽約的動作,尼克馬上跟進這份合約,這樣就符合規定了。

所以重點還是在尼克的"誠意"啊!尼克遲遲不找豪哥商量要給什麼樣的約,還說"放手"讓豪哥去試水溫,結果被豪哥試出火箭願意給4年2880萬,這時若尼克積極且有誠意的和豪哥商量,應該就不會蹦出後來3年2510萬更毒的約。

至於火箭隊願不願意配合演出給個4年2880萬的約,好讓尼克跟?我覺得這不是問題,因為若尼克不跟,火箭隊就"撿到"豪哥了;若尼克跟,則將來尼克的薪資空間被吃光後,就沒能力和其他球隊搶自由球員了。反而是萬一都沒球隊提出合約,以致於讓尼克可以用"低價"就簽回豪哥,尼克撿便宜就等於其他球隊吃虧了!

蝦米爸爸 wrote:
最早傳聞尼克願奉上4年2450萬的約,這麼說來其實也是嘴砲?其實也不合規定?


用4年來算,好像只有4年2200萬左右,請高手指正
簡單說都是用NBA規定的中產階級500萬美金合約,每年加薪4.5%(好像是這數字啦)
因為他們的空間被那三隻高薪的佔光了,不能愛開多少就多少
這數字太低了,林書豪不會答應的

kyanC wrote:
每年加薪4.5%...(恕刪)


RFA可以7.5%,所以有4年$2400萬。

bazinewbie wrote:
RFA可以7.5%,...(恕刪)


原來~
難怪火箭開4年2800萬時,尼克放話要跟放得很開心...
ESPN爆料

說尼克價碼是 第一年第二年500

第三年400....

這樣就想簽豪???

真可笑

偶像劇不都這樣演的嗎?

家財萬貫的小開在無意間認識了土氣十足的村姑,相處之後才發現村姑的氣質不凡,於是在郎有情妹有意的發展下,灰姑娘也成了四周友(敵)人強烈關注的對象 。小開身邊的正牌女友開始吃味,三不五時的酸幾句;小開身邊的富商朋友,也毫不客氣的表達對灰姑娘的愛慕。按照偶像劇的標準流程,此時進入男女主角曖昧最高潮。

男方OS:妳若真愛我,即使我說妳可以和別人交往,妳也不該真的去做,哼!當初沒有我,妳只是個沒人要的小村姑。
女方OS:你說你愛我,為什麼不娶我,還叫我不妨和別人交往看看。我不過拿別人激你一下,你就打退堂鼓,叫我跟別人走,難道這叫愛我?我很感謝你把我帶進上流社會,但並不表示我得變成你的禁臠,唯命是從。

接下來就是電視前的觀眾開始支持或幹訐的時刻了。收視率愈高,吵的愈凶。

一般偶像劇的結局多半是男女主角痛定思痛,誤會冰釋後終於確定彼此是真愛,讓觀眾鬆了一口氣,安心落幕。但有些劇卻不肯流於俗套,硬是棒打鴛鴦,讓程咬金抱得美人歸,害男主角被罵腦殘,女主角被罵薄情,原女友被罵使心機,程咬金被罵不知分寸。有經驗的觀眾看到此應該了然於心,會有這種結局……一定是要出續集!所以呢,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豪哥沒有此身價, 都是華人市場拱出來, 尤其大陸市場
火箭開價碼過高, 尼克不願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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