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書僮 wrote:
BOWEN的天殘腳實...(恕刪)
如果真的沒問題...NBA就不會要重審那個犯規了!
其實很明顯看得出來Kidd那個犯規不是只對球...甚至他手跟本碰不到球
既然碰不到...手何必往林書豪的頭硬是打下去...
要打就算了...那幹嘛還加下壓的動作...
別說籃球了...肢體接觸更多的足球這樣的犯規都要紅牌出場的!
人在空中受到這樣的施力...像林書豪這樣平躺落地算是幸運的
如果翻轉角度在大一點...直接腦袋著地...
NBA強度有到犯個規要人命的地步嗎?
小弟是kidd球迷...車輪鞋跟墨鏡鞋都穿壞2雙過...
但是這種犯規真的很要不得!
跟包溫的天殘腳真的沒有區別...都是多餘且危險的刻意犯規!
難道要林書豪怎樣了...我們才再說這犯規真的太超過嗎?
如果包溫的天殘腳要財產充公+關10年
Kidd這個犯規真的也該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