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要是我是中國,我也會弄掉往後奧運奪金機會大的選手,如此一搞,你要是無法申訴成功,選手往後就會背負有作弊嫌疑的汙名,就算你能參加下次的奧運或是其他區域性國際賽事,我想這圈子也不大加上現在資訊傳播速度那麼快和透明,難保往後那些裁判不會因為這些事件在得分判決上不會有先入為主的事情發生.....所以他們才會說奪金是其次,重點是要有讓人心服口服的判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