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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個棒球規則的問題


mrbay wrote:
若先一再二的話...(恕刪)


先一再二的話…

之前有看電視轉播,有個名詞叫"逆雙殺",有聽緯來的展元兄講解過
先一,這個時候一壘先空了
所以一壘往二壘的跑者就和盜壘一樣,所以要 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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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下,就是如果三壘這分先回來,二壘的take出局在後,這分應該是算的
反之,得分 不算
當一個擊球員將球打到界內區內落地到他被判安全上一壘或出局前的這段期間稱為一個play.

在一個play期間,壘上跑壘員可開始推進的動作,但是是否生效者是在這個play完成之後來決定。

一出局擊出雙殺打後,由於這個play的結束是三出局同時也是半局結束,故不會有任何跑壘員推進的紀錄。

但是逆雙殺的話,這個play的結束僅是兩出局,半局仍在進行,故要將跑壘員的推進列入比賽,直到往二壘的跑壘員

被觸殺後,這半局才算結束。


這樣的敘述會比較清楚嗎?

飛天又遁地 wrote:
最簡單的定義是,第三個出局數只要是在一壘出局,

不管三壘那個已經跑回本壘或者跑回休息室,這分都不算!!

飛天大的解釋最簡單正確...

飛天又遁地 wrote:
最簡單的定義是,第三...(恕刪)


飛天大的解釋簡單也正確...
不過我稍微補充一下,
重點是一壘前,如果繞過一壘再回來被觸殺
那就得看發生的先後才能斷定得分有沒有算

舉一個極端例子吧!
滿壘二出局,打者打一個深遠安打,

在跑壘時,在一壘前突然昏倒了,
防守方把球送回來,在一壘前「刺殺」打者,
即使回本壘是在刺殺之前,所回來的分數都不算,。

如果是打者跑過一壘要上二壘時才昏倒了,
防守方把球送回來,「觸殺」打者,
那就得看打者被觸殺和跑者回本壘的時間來斷定有無得分。
這規則我覺得是故意要防強迫取分吧

不然兩出局 三壘有人 就強迫取分

起跑時機好 點的位置不要進人手套

三壘一定是先回本壘 然後打者才會被封殺出局
กิิิิิิิิิิิิิิิิิิิิ ก้้้้้้้้้้้้้้้้้้้้ ก็็็็็็็็็็็็็็็็็็็็

Ailio wrote:
這規則我覺得是故意要防強迫取分吧

不然兩出局 三壘有人 就強迫取分

起跑時機好 點的位置不要進人手套

三壘一定是先回本壘 然後打者才會被封殺出局
恕刪)


那…

如果一出局
來個強迫取分呢!!??

如果是先一再二(或是先二再一),二個都抓到的時候
那這分算不算呢!!??(三壘一定是先回本壘 然後打者、跑者才會被封殺出局)
這種問題最好把棒球規則翻出來看看.

4.09 得分記錄

(A) 在三出局終了前,凡跑壘員合法地循序觸一壘、二壘、三壘推進至本壘者,可獲得一分之記錄。
【附註】在第三出局為下列情況者,雖然跑壘員在該出局成立之行為中(含該出局之成立前)進入本壘仍不得記錄得分。((1)、(2)之情況為壘上之所有跑壘員。(3)之情況為後位跑壘員。)
  (1)擊跑員觸一壘前出局時。(6.05、6.06)
  (2)跑壘員成為封殺出局時。(7.08(E))
  (3)前位跑壘員未觸壘而被判出局時。(7.10(A)(B)、7.12)


所以, 順向雙殺屬於 (2) 的情況, 三壘跑壘員就算再快回到本壘, 也不算得分, 該局在雙殺完成後即結束;
逆向雙殺不屬於上面任何一種, 所以在第三出局成立之前回到本壘的, 都算得分.


cape129 wrote:
飛天大的解釋簡單也正...(恕刪)



沒錯沒錯...
不過應該改成第三個出局數是在一壘前被"封殺"
得分就不算

newhsu wrote:
沒錯沒錯...

不過應該改成第三個出局數是在一壘前被"封殺"

得分就不算


以前被緯來的主播教過,
在一壘前出局就叫「刺殺」,
不管是接球踩壘包(封殺),或take打者(觸殺),
總之一律稱之為「刺殺」。
因為太久沒看緯來了,也不知現在主播有沒有導循前輩的講法,
民視主播就沒有這樣子嚴格的講法。

也不知是何道理,也不知這種講法正確否,
反正...也不重要啦!出局就是了,
的分的認定我是覺得ohmoto_tw大大講的最正確
peipj wrote:
那…

如果一出局
來個強迫取分呢!!??

如果是先一再二(或是先二再一),二個都抓到的時候
那這分算不算呢!!??(三壘一定是先回本壘 然後打者、跑者才會被封殺出局)


飛天大的解釋中...有一個重點...
就是"最後一個出局數是打者在一壘前出局"
所以這個問題...
先二再一--->得分不算
先一再二--->三壘只要先回來就算得分

其實...
不管是幾殺(一殺..雙殺..三殺)
只要是最後一個出局數是打者被刺殺在一壘前...跑回來的分數都不算...
不管是順向殺或逆向殺都一樣...

舉個例...
滿壘...0出局...打者擊出二壘方向滾地球...
1.先踩二壘(原一壘跑者出局)...
2.再傳三壘觸殺(原二壘跑者出局...因此時跑向三壘的跑者不屬於被迫進壘...所以必須觸殺)
BUT...很不幸的是打者跑到一半跌倒扭到腳...變成只能慢慢爬...
3.二壘手此時很簡單的把球傳向一壘...打者出局...3出局
4.三壘跑者因為偷跑...再1.時就已經跑回本壘...在3.時已經吃完一個便當了
5.這分還是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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