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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場外二壘安打得分的問題?

先進場內,然後彈出全壘打牆外,就算場外二壘安打
例如:打到外野手的手套彈出牆外.
這種情況就可以算兩分了吧

有錯請更正~
herointsai wrote:
先進場內,然後彈出全...(恕刪)

那叫做全壘打 =.=
cpchen01 wrote:
如果在九局下半,兩隊...(恕刪)


2分,因為強迫進壘的關係,不然原來站在2壘的跑者要算出局嗎,?還是他要停在哪個壘包
你怎麼這麼白,難道你天天都~~~~~~~~ 喝牛奶
hsu0523 wrote:
2分,因為強迫進壘的...(恕刪)


當跑者踏到本壘時就已經結束比賽了...
誰管你其他壘包...

但在兩人出局之後,打者還是需要採一壘壘包喔,因為一壘壘包是唯一進壘方向,如果沒踩壘包,傳至一壘出局,本壘這分不算
Gigen0322 wrote:
但在兩人出局之後,打者還是需要採一壘壘包喔,因為一壘壘包是唯一進壘方向,如果沒踩壘包,傳至一壘出局,本壘這分不算


一般來講只要穿越內野防區不太可能還可以殺到一壘跑者,除非他白癡道還沒踏到壘包就接受隊友的歡迎,守備一方也很積極回傳一壘。
herointsai wrote:
先進場內,然後彈出全壘打牆外,就算場外二壘安打
例如:打到外野手的手套彈出牆外.
這種情況就可以算兩分了吧

有錯請更正~


平手局面只要是九下滿壘除非是滿貫否則任何安打分數都是一分,另外打到手套後彈出場外是二壘打,但接殺的地方在全壘打上方就算是全壘打。

應該是兩分吧!因為計分時,除了考量勝敗之外,最重要的考量是打者必須「完成該打席」。

所以打者打出全壘打,以及場地二壘安打,都必須先考慮「該打席是否完成」,才能考量後續跑者得分的問題。一般的安打在此狀況下都會被認定為一安與一分打點,是因為在打者踏上一壘壘包後,他已經完成該打席,壘上跑者也已得分結束比賽,所以比賽就終止了。基於此原理,全壘打才會算四分打點,因為在計分時必須先完成他的打席,才能去算分數,而全壘打與場地二安的打席完成,都是以打者攻上判定的壘包為終止。

唯一有爭議的情形,可能是打者打出一個高彈跳或詭異的場地安打,打者攻上一壘之後,球還沒彈出場外,一直到打者通過一壘後,球才彈出場外。在這種情形下,那麼就有可能被判定為一安,因為打者通過一壘時已完成他的打席,跑者也已得分結束比賽。

史上有一個很有名的判決,就是大都會隊的Ventura在1999年國聯冠軍賽,此狀況下擊出再見全壘打,但是跑過一壘後被隊友擁抱住,因此在紀錄上只有一壘打(因為他的打席已經因為碰觸隊友而完成的關係)。

比賽結束必需完成必要play才算結束,

再見安打結束的比賽,

跑者必需回本壘而打者必需上一壘,

再見全壘打結束的比賽,

打者必需完成四個壘包的跑壘比賽才算完成,

原先在壘上的跑者算是被迫進壘回到本壘,

所以才會有多分差的再見比賽,

至於再見安打只要致勝分回本壘,

打者也站上一壘則比賽同時結束,

所以永遠只有1分差~~~


angela000217 wrote:
一般來講只要穿越內野防區不太可能還可以殺到一壘跑者,除非他白癡道還沒踏到壘包就接受隊友的歡迎,守備一方也很積極回傳一壘。


這其實不是沒有出現過喔,內外野都縮小守備或是極限守備的時候,這很容易...
另外,業餘球隊還滿常出現自已為再見安打,漏踩或就去慶祝的狀況...



angela000217 wrote:
平手局面只要是九下滿壘除非是滿貫否則任何安打分數都是一分,另外打到手套後彈出場外是二壘打,但接殺的地方在全壘打上方就算是全壘打。

錯,只要沒有落地打到球員彈出去就是全壘打,請參照美國職棒經典打到頭的全壘打...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lHdxnDYUlw
接殺不管你在那裡,接到都是接殺,爬在網子上接殺也是接殺,請參照廣島赤坂蜘蛛人守備...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KBq56RbapI
除非你接到後翻出場外....

ironwal wrote:

應該是兩分吧!因為計分時,除了考量勝敗之外,最重要的考量是打者必須「完成該打席」。

所以打者打出全壘打,以及場地二壘安打,都必須先考慮「該打席是否完成」,才能考量後續跑者得分的問題。一般的安打在此狀況下都會被認定為一安與一分打點,是因為在打者踏上一壘壘包後,他已經完成該打席,壘上跑者也已得分結束比賽,所以比賽就終止了。基於此原理,全壘打才會算四分打點,因為在計分時必須先完成他的打席,才能去算分數,而全壘打與場地二安的打席完成,都是以打者攻上判定的壘包為終止。


一分...打席完成的規則在比賽結束的後面...
判定打者安打(順利踩到壘包),則比賽結束,不管你跑者跑去哪,都是一分提前結束比賽...

ironwal wrote:
唯一有爭議的情形,可能是打者打出一個高彈跳或詭異的場地安打,打者攻上一壘之後,球還沒彈出場外,一直到打者通過一壘後,球才彈出場外。在這種情形下,那麼就有可能被判定為一安,因為打者通過一壘時已完成他的打席,跑者也已得分結束比賽。

所謂的場地安打,本來就是裁判判定死球當下跑者的相對位置前進一壘包...
所以你所謂的爭議,其實更並沒有任何爭議...
基本上如果外野落地的安打,因為比賽已經結束,不會追究其是否為場地安打...故為一分
如果內野高彈跳,只要三壘跑者安全回到本壘,都是結束比賽...記一壘安打...
除非是兩人出局封殺狀態,或是完成雙殺...

ironwal wrote:
史上有一個很有名的判決,就是大都會隊的Ventura在1999年國聯冠軍賽,此狀況下擊出再見全壘打,但是跑過一壘後被隊友擁抱住,因此在紀錄上只有一壘打(因為他的打席已經因為碰觸隊友而完成的關係)。

Google的不錯,此判例並不特別,的確他是一壘安打,因為已經結束比賽,他必須跑完全部壘包才算完成全壘打動作...
不用九局下半,任何情況打者打出全壘打,漏踩壘包,或碰觸球員,則算三壘安打,打者出局....(壘上除自己這分以外照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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