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呆呆 wrote:這是我在想的方案民眾:採用匿名檢舉 組頭 仲介 選手涉入職棒簽賭不法行為 如檢舉查獲頒發獎勵金(依照破獲實際賭資金額分1成給檢舉民眾)球員:採取球團檢舉 組頭 仲介 選手涉入職棒簽賭不法行為 採取進行球團檢舉如檢舉查獲確實 球團頒發獎勵金一百萬給該名檢舉球員重賞之下我相信有勇夫啦球員敢檢舉球團就該發獎金以下是我小小意見 如果獎金由聯盟發給這可以考慮如果是政府發給那職棒還是收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