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若是我是月薪5~6萬的先發主力,要我不收錢大概會很難但若是朱老收5萬的價碼我寧可不收,C/P值太低了.........朱老你太傷我的心了,連收錢的價碼都讓我想笑阿!以跳跳虎打擊的發明者來說,至少也要有百萬價碼再來考慮要不要收阿...
假如個人是月薪5-10萬的球員絕不會去收幾萬甚至幾十萬打放水球因為風險過高而且有把柄在別人手上但是個人絕對會想辦法去外場撈錢既然都知道有打放水球了場上正常表現就好跟自己絕對相信的極少數親友一起場外賺錢(當然不能金額過大組頭會懷疑並且要多家分散)當然也有輸的風險可是期望值蠻高的而且又能有份安定的工作又能有額外的收入所以現役或退役的球員都是不聰明的嗎或是你隊友支出遠高於他的收入你不會察覺嗎當然這是個人的看法但是真正被抓到打放水球的球員就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接受球團的處分接受球迷的批判畢竟套句電影的台詞出來混總是要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