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kd wrote:
如果政府找國營企業幫忙 那跟直接跟政府拿錢請問有什麼兩樣?
如果政府找私人企業幫忙 請問私人企業的所有者股東為什麼一定要同意?
如果吳珈慶可以這樣辦理 那請問有誰不能這樣辦理?
從你的觀點中 好像感覺這些企業的錢不是你的錢
所以怎樣贊助都無所謂 問題是人家老闆不這樣想啊
那為什麼要照你的方式去想!!!
...(恕刪)
不對,你誤解了
不是企業要不要同意的問題,而是政府要不要去努力的問題,
不是要政府拿納稅人的錢,也不要是某某企業一定要處理
而是這是一條路,就跟政府減稅請企業成立棒球隊是一樣的道理
讓有心的企業可以走這條路
現在不是說誰的錢不是我的錢而而...
老闆要不要這樣想那是老闆的事,而你政府要拿出優惠方式來告訴這些企業
如果優惠制度做起來了,跟本不用擔心你那體委會一年兩億的預算不夠用,
如果有了優惠制度,當然企業會去考慮簽他們覺得頂尖的選手,贊助選手
如果這選手不值這錢,當然也不會有"別人也會這樣要求"的問題。
你企業可以用錢去打廣告,又可以減稅,政府又可以因此做國際外交,
這不是多贏嗎?
而且也不是說其它運動也要比照辦理的問題
是不是可以選在台灣比較強項的項目要先處理,辦法制度一個個定出來嘛。
但何況以吳的條件,難道不值那些錢嗎?又現在又有人要挖他,當然有保握機會
人家都覺得可以用年薪加上優惠金及一些比賽優惠了,如果要搶過來,不就是要比這優惠要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