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mmyone wrote:我的發言是針對曾家人的說法我也的確認為他們是大頭症...(恕刪) 老實說,我認為如果一項體育有人達到了國際級,他就有資格,也有這義務為這項體育項目發聲,也許你覺得他們說法不快,但他只是為他的協會或他的項目出點聲音而已。
越看越多...台灣的根本問題是在教育..很多人都相當的短視只看到選手發言的幾個關鍵字 "贊助費" "比賽獎金"永遠都只看到選手口袋收到多少錢或是選手以後的收入看不到台灣自己以後所有運動的發展從小...大家都把運動當作不會唸書的人才去的...導致成現在所有經費不足小有成功就被政府當局來消費...挨...
老實說,我認為如果一項體育有人達到了國際級,他就有資格,也有這義務為這項體育項目發聲,~~~~~~~~~~~很同意這句話讓我想起老虎伍茲一個人讓世界高爾夫產業整個活起來收視率提升選手獎金多了 比賽更好看贊助商樂意拿鈔票來砸打球的人也多了我以為台灣有這樣的球星都很不容易 不管是什麼運動 網球 棒球 高爾夫 撞球一般說來 其他國家有這樣的選手留人都來不及了結果一堆人意見一堆...
raygodsong wrote:以這次澳洲政府辦的大...(恕刪) 同意大大所說玩 golg 的消費 其實沒想像的高一般人其實也可以消費的起至於兩億 國際性的比賽 如果只從台灣市場來看實在有點太狹曖了畢竟 在國內 注意這項運動的人太少了但可以吸引到收入 我相信是有機會大於支出的
goodversion wrote:職業運動有他的附加價值,而且非常的多。而且絕對比地下經濟來的正當合理。...(恕刪) 贊同您說的這點只是有培養運動員超出可得到回報的利益時還是為了娛樂造成漠視真為人民貢獻的其他人時希望您在社會上有能力的話為人民設個停損點PS. 我當然知道先進國家也有不少好選手, 字理行間有公道
realopen wrote:還是為了娛樂造成漠視真為人民貢獻的其他人時希望您在社會上有能力的話為人民設個停損點...(恕刪) 應該這樣講,以目前的政府來說,從過去李時代,陳時代,到現馬時代,投入到您所謂的娛樂的"培養"上面,非常的少當投資的少時,停損點就還好。當然,我如果有能力,我會去做我認為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