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ho1209 wrote:我想......在這兒的大部份人都是領人薪水的,可能無法體會當老板的在面臨經營上的困境時的那股壓力,我想還是不要用這種情緒性的字眼會比較好。...(恕刪) 這個討論又要變成無窮迴圈了,呵那我就跳進來輪迴一下還是一樣,很感謝洪大哥建立了職棒元年,但是,如果沒那個能力跟上時代的腳步,二十年前一億多可以養一個球隊,但現在不同了,所以還是賣掉吧,母體沒有成長,但是外在環境一直在變棒球制度一直在進步,還是賣掉吧。為了大家好。
goodversion wrote:還是一樣,很感謝洪大哥建立了職棒元年,但是,如果沒那個能力跟上時代的腳步,二十年前一億多可以養一個球隊,但現在不同了,所以還是賣掉吧,母體沒有成長,但是外在環境一直在變棒球制度一直在進步,還是賣掉吧。為了大家好 很謝謝g大給我的回應~~我不反對兄弟轉賣,若真如此也一定是有經營上的困難與壓力,轉賣未嘗不是一個更好的辦法。但在討論中提到有關虧損時卻有人會用較情緒性的字眼,我是覺得就大可不必了!因為只是強化同意與否間的對立關係~對於事情的討論根本於事無補。這是我的小小意見~~~
這樣講也不大公平沒錢就沒搞頭要二軍....代表要花更多錢要行銷....票房能增加多少未知數...但肯定要先花更多錢六兩老闆能撐多久...本業賺的能在這裡虧多久.....不知道簡單一句話就是要花錢有錢就能撐沒錢就撐不下去不過要這麼算兄弟虧的錢要*17年(有2年有賺錢)六兩虧的錢要*??年(我對六兩歷史不熟)才能算出老闆總共虧掉多少錢或是說老闆或企業總共付出多少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