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1205 wrote:坦白說,功夫再好,也敵不過雙刀!與他搏擊,一定有刀傷的!除非你拿的是槍!砰~砰~拿刀的一定倒下!除非你拿BB槍或是水槍!另外一個問題是,假如你為了大家安全,真的把他打到重傷甚至死亡!你會不會被死者家屬告蓄意殺人呢?就算大家都是導向支持你英勇的行為,但遇到台灣的恐龍法官,只會照法律條文走,完全不模擬當時為急情況下,盼你5年以下徒刑,見義勇為值得嗎?現在台灣真的病了!教育、司法、公共安全都出現紅燈了!...(恕刪) 不怕明刀暗箭只怕恐龍判決
當然是迅速離開現場,如果在密閉空間一時跑不了,就看周遭或身上有無可抵擋的物品~如果衰爆了什麼都沒有...那就準備隨時把看過想過或曾經用過的戰鬥模式一起用上了吧!!你打死他~一定會吃上官司,他殺死你大概也不會被判死刑!!這就是台灣司法的悲哀~~不跑?還留著跟他談心嗎?
falco2899 wrote:沒有任何不敬之意,這個國家社會生病了,人民要學會自保~...(恕刪) 也沒有甚麼生病不生病美國常有無差別槍擊掃射案日本也有秋葉原無差別砍人哪個國家沒有這種異常人格的人?難道要說世界各國都生病了?另外,自保本來就需要意外隨時都可能會發生,不管天災或人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