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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球選手吳珈慶入籍它國


victor0724 wrote:
一堆人怪政府和什麼協會的,
我深深不以為然.

我反對拿我的納稅錢去補助這些運動員,
生涯是自己決定的,有出色賺錢是自己的本事.

這整件事好笑在於,
要去新加坡賺錢才發現被騙沒自由才放棄,
現在又變成大陸人,我祝福他,
也別在回來申請台灣籍了.

做任何事都要多想想,
當初的決定和對台灣的傷害舉動一切都很合理,
動不動就說封殺太沉重了.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至於對台灣沾不沾光,
舉例曾雅尼一事,她很棒,
或許很多人都身感榮幸,
我倒是沒任何感覺.


我同意大大你說的"我反對拿我的納稅錢去補助這些運動員,生涯是自己決定的,有出色賺錢是自己的本事."

所以選手有能力選擇自己的生涯的時候,體萎會或蟹會請不要阻擋
當選手發光發熱的時候請體萎會或蟹會有骨氣不要徵求選手回國比賽
當選手因為考量自身運動生涯而做出不參加國家隊的決定的時候,請體萎會或蟹會不要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體萎會或蟹會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只能配服他
因為他的做法等於是將自己跟台灣完全切除(放棄國籍),以後回來就難了,不一定根本回不來
他爸應該沒有拋棄國籍,所以還可以依親方式處理
但是要拿到身份證...就難了
希望他趕緊有好成績,然後有機會轉教練
那邊也是不好混的,要多加小心..加油
現在拿到獎牌就可以當公務員要國家養嗎?
很多選手一樣打國外賽事拿獎金
也沒看他們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啊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leolarrel wrote:
我同意大大你說的"我...(恕刪)


補不補助的問題

如果是代表國家去參加國際賽的訓練期間

那補助選手個人覺得理所當然

台灣本來就是個體育沙漠

吳的出走

對於只關心選舉的政客們

不痛不癢
台灣有多糟?這大概也不用問吧...市場小,人口少(廣告效應差)政府沒預算,也不扶持(只會喊口號)
體育選手從賽場上退下來的出路是甚麼?政府有安排嗎?只會要求選手有好成績,選手要為國爭光..選手的下半輩子都不用吃飯,結婚,生小孩...

吳珈慶背負著一定的壓力,因為他還年輕,而且已經成名,就如他說的:沒有舞台,這句話道盡了台灣職業選手的悲哀.各位可以看看Tiger Woods在當紅時期的廣告贊助與業外收入,再跟他在賽場上所獲得的獎金之間的比例去算算看,就可以大約算的出來,一年如能從賽場上獲得800~1000萬美金的獎金收入,廣告及業外收入可能高達2500萬美金以上.約略為1:2.5~3的比例,當然Tiger的形象壓力比起吳珈慶要大得多.(比例更誇張的還有Roger Federer與Michael Jordan,有興趣可以google看看)

反觀台灣職業撞球選手幾乎都是從小打起,15年前(包含更早之前)政府把撞球場列為八大行業,臨檢盤查不在話下,對於這個職業沒有絲毫的尊重,更別說是預算與扶持等等..
台灣政府只希望選手奪牌爭光回來,但對於選手的育成,照顧,生涯規劃..等工作,似乎只能說是冷眼旁觀,任其自生自滅,說的難聽點,當職業選手是沒有回頭路的,只好連打網子,追分..這種事情也必須要做,姑且不論是不是興趣使然,但~起碼看得出選手也是人,也是要吃飯.

政府要面子,卻不投資;協會長官也要面子,也不給選手台階下;抓錢的,抓權的腦子裡都裝了漿糊,只會做表面公分跟發新聞稿批鬥選手.要體育國際地位,最好可以不用投資,反正選手自己會努力,選手退休了,受傷了,這些官只能兩手一攤,一句:我沒錢,沒辦法.置選手畢生努力如敝屣,看不出國家的體育政策,也不注重選手的規劃.

吳珈慶的離開,不僅是家庭與個人生涯的壓力,也背負了國家民族間的愛恨情仇(版上各位或多或少都難免有吧,只是程度深淺不同罷了)但誰能體會練球的辛苦,比賽的壓力,沒收入要勒褲袋的心情?
不過說真的,我覺得選手是真的很可憐很辛苦的,每項運動的選手生命長短不同,誰能替他們想到退休後的路?
(棒球選手都有人去做工,賣便當了...能像楊淑君那樣有個老師的位子可以安身立命者,有幾人?)

希望吳珈慶的離開能給那些偉大的官員一些啟發跟省思,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時代似乎已經過去了吧?
專業是需要尊重的,專業是需要培養與計畫才能得來的,但用"說"的專業諸位官員到是已經都博士班畢業了..

相信國人都不希望這樣年輕有成的選手離開,但看過雷洛傳電影的朋友一定記得片尾時,扮演雷洛的劉德華說的那句話吧:為了吃飯阿...

拯救世界維護和平 wrote:
我想我稍微敘述一下小...(恕刪)


雖然我不贊同棒協的做法
雖然制訂規範不是每條都合理
但是一旦制訂就必須遵守不是嗎?
如果無限制的讓學生球員讓國外的簽走
更何況有些簽約金低的可憐
這樣會造成國內球員來源流失
到時在各球團限制下
國家隊及國內球員只剩較次等球員
那對台灣的棒球發展也是不良的影響
讓台灣淪為他國棒球的農場
而能晉升頂級的球員有能有幾個?
然後被打回票的在回國內成為明星球員?
這樣有比較好嗎?
目前中職的投手普遍較弱不是這樣造成的嗎?
國外回來的投手不是有傷不然就是廢掉了
就算回來也沒幾個能用?
如果反過來讓台灣成為等級球員的輸出國不是更好
這是我的看法
看日本一年是有幾個能再MLB出頭天
其實這也是臺灣的悲哀

有多少退役選手跑去對開球館

在臺灣

撞球已經是落日運動

也很難有好名聲,名聲都被自己打爛了

看看打球的有幾個不在室內抽菸?

有幾個在學生時代是課業兼顧?

我知道有

比例問題而已
chiang:香腸說不定我比你還多
恭喜發財 wrote:
雖然我不贊同棒協的做法
雖然制訂規範不是每條都合理
但是一旦制訂就必須遵守不是嗎?
如果無限制的讓學生球員讓國外的簽走
更何況有些簽約金低的可憐
這樣會造成國內球員來源流失
到時在各球團限制下
國家隊及國內球員只剩較次等球員
那對台灣的棒球發展也是不良的影響
讓台灣淪為他國棒球的農場
而能晉升頂級的球員有能有幾個?
然後被打回票的在回國內成為明星球員?
這樣有比較好嗎?
如果反過來讓台灣成為等級球員的輸出國不是更好
這是我的看法


其實這沒有所謂的明訂條文,更別說制定規範了
這只是他們自己的作法而已,不遵從,謝謝我封殺你
個人是沒看到所謂的明確條文規範,簡單的說就是他們想怎樣就怎樣
看看泰山的例子就知道了,他們所謂的制度是選擇性,因人而異的
你不覺得這種制度很令人搖頭嗎。

棒協一向所堅持的役男不得加入職棒的規定,
哪張泰山呢?陳慶國呢?這時候怎麼不堅持他們所謂違反規定呢
要用一樣的標準為什麼有人可以有『特權』呢?
郭泓志就還要被封殺呢?

你上面提的,會造成國內球員流失,我這樣說好了
如果台灣的環境夠好,請問你會想要去異地打拼嗎?
還要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打拼,換角度想想
如果我們環境夠好,還會怕出走嗎?

說句實話這套用在職場上,假設別間公司環境、薪資、各方面都夠好
都比原先的優渥,難道你會不想往上爬嗎?

年輕選手本來就會懷著夢想,讓他們趁年輕的時候去追逐夢
也非壞事情,看著台灣選手在國外可以有一席之地,我也覺得很開心。


-------------------------------------
下面又是提外話
還有國內操投手真的是很過,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來看看小小郭,他們之前被操的其中一部份,我還深深覺得他們出走還比較好

八十七學年度高中聯賽全國決賽(有隔場限制,2局內不限)
88/01/05 南英商工 vs 桃園農工 5:0 郭泓志主投2局
88/01/07 南英商工 vs 華興中學 9:1 尤志峰
88/01/08 南英商工 vs 三民高中 3:1 郭泓志完投勝
88/01/09 南英商工 vs 大理之戰 7:0 尤志峰、梁伯偉
88/01/11 南英商工 vs 榖保家商 10:6 郭泓志完投
88/01/12 南英商工 vs 高苑工商 2:3 尤志峰
88/01/13 南英商工 vs 榖保家商 6:1 ?
88/01/14 高苑工商 vs 南英商工 2:3 郭泓志136球完投7局
88/01/14 高苑工商 vs 南英商工 9:5(加賽) 尤志峰
小計:
高苑曹錦輝 4場 27局
高苑林英傑 4場 25.6局
南英郭泓志 4場 23局
美和沈鈺傑 2場 12局

第四屆金龍旗
88/01/19 南英商工 vs 清華工家 20:0 郭泓志1(五位投手)
88/01/22 南英商工 vs 台東體中 7:4 郭泓志9
88/01/24 南英商工 vs 中華中學 7:6 尤志峰6 郭泓志3 三天兩場比賽,
共投13局,投314球
88/01/29 南英商工 vs 美和中學 2:10 郭泓志3.2
88/01/30 強恕中學 vs 南英商工 7:6 尤志峰5.6 郭泓志6.3 梁伯偉1
(杜章偉?)
註:南英商工出賽5場,獲第4名,郭泓志場場出賽。

八十八年王貞治盃
88/04/06 南英商工 vs 台中高農 9:6 郭泓志5 尤志峰4
88/04/07 台中高農 vs 南英商工 5:21 郭泓志? 尤志峰?
88/04/17 南英商工 vs 善化高中 9:3 郭泓志9局
88/04/18 南英商工 vs 榖保家商 7:2 尤志峰?
88/04/19 高苑工商 vs 南英商工 4:2 郭泓志4 (未賽完)
88/04/20 高苑工商 vs 南英商工 9:4 郭泓志3
88/04/20 善化高中 vs 南英商工 10:8 尤志峰5 郭泓志3 杜章偉1
(郭泓志一天兩敗)
註:南英商工出賽6場,郭泓志至少出賽5場。

吳珈慶為什麼那麼久沒比賽
因為撞協覺得他不夠格
那麼
讓這種實力那麼差的人去代表對岸
撞協不是應該心裡暗爽嗎
大家不是應該拍手叫好嗎


人各有志
給他一個祝福吧

其實我想提另一個觀點
之前吳珈慶提出新加坡條件好,台灣不好
既然都和新加坡談得差不多了
人也過去了
又嫌新加坡條件不好
現在吳又跑到中國去
就不關台灣的事情啦
也可以說新加坡條件不好留不住人
嫌台灣嫌新加坡
在這山望那山
不是嘛
運動員有權找出對自己對有利的方式
我認同
不過在台灣嫌台灣,去新加坡又嫌新加坡
拿新加坡的條件壓台灣要更好的條件
等新加坡條件談好又覺得不好
好像有點難搞吧.......

若是吳去新加坡那件事,我會支持他
不過他又嫌棄新加坡條件不好,要回來
既然都知道撞協會不支持了又回來吵要舞台,不會留在新加坡嗎?
吵一吵,撞協還是不給舞台,他就跑去中國
這次我就覺的沒甚麼好支持的
這是他自己的選擇所導致的結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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