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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對加拿大,大家都在衝撞這件事打轉做文章,事實上


wanker wrote:
我幫樓主接話,事實上...(恕刪)


我幫大家(除了你跟樓主外)接話

事實上 大家愛的是台灣(中華民國)而不是加拿大,打完了,還是會在乎這塊土地的!

事實上2:我覺得大家都被耍了!樓主堅持的是規則,我們堅持的是運動比賽!當然不一樣阿?
這樣的真理不會越辯越明,因為狡辯跟欺騙!
neight wrote:
我幫大家(除了你跟樓...(恕刪)


我的看法:
規則是用來實踐的
不是以純文字來討論的


就如法律條文
在運用上
除了法條文字
還得看「立法旨意」
在適用上才不致有太大的偏差

所以我說
只會在文字上打轉的
只是半調子的專業
棒球裡面有個術語叫做不成文規定,就像你贏對手10分你盜壘的話會判不算,叫你再回一壘嗎?

裁判其實不是不會誤判就像雙殺時,有時後沒辦法判定真的是太接近了,裁判是依據"流暢度"

來判決的。
重點是加拿大贏球了

贏球的...何必抗議

應該是中華隊要抗議

有二次不利中華隊的誤判

不然加拿大會贏

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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