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x_itd wrote:
這些是針對代訓球員,也就是服役中的球員
並不是職業球員
不過我也認為這樣的制度並不好
還不如利用這些經費
直接由國家培訓,然後多參加比賽
畢竟所謂職棒二軍並沒有幾個球隊有專職的教練在訓練球員
並不是直接給職棒球員補助 是沒錯~
但棒球振興計畫
(一)強化防賭機制
(二) 建立二軍
(1)輔導各職棒球團組訓二軍。
(2)初期暫以棒球替代役選手支援各球團作為二軍球員。
(3)輔導職棒聯盟規劃二軍季賽,每隊每年至少比賽60場。
(三) 落實屬地主義
十二億重點居然不是改善少棒及整體環境?
政府卻要對私人球團組成的職棒
補助輔導那麼多??
花納稅人錢去振興不是國有的職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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