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pi_wuc wrote:
我對跆拳道並不熟悉,不知道那個光頭裁判是否有檢查上場選手裝備的責任,但從網路上看到的訊息,
是場邊的技術員發現了這個情況的,然後再通知裁判組商量後作出失格的裁決。那麼這有什麼問題呢?不是很明白
你的意思。法則和情理是兩回事,既然鏡頭都看到楊在腳後位置有貼片,那就是違規了嘛,該怎判是另一個問題,可我真不明白大家都這麼堅持「做掉」的說法,究竟是為什麼?
在你的國家裡,是不是考試前你拿著課本在複習,
然後監考官進來跟你說,要考試了,課本拿去收起來,
所以你就把課本收到考場外面。
接下來你考試考到快結束,擺明要拿滿分了,
監考官走過來把你抓住,說你作幣,
然後去你放置課本的地方把課本拿過來,
說:「我剛剛就是在你考試的時候,在你手上拿到這本課本的。」
然後你心甘情願的說:「對不起,是我作幣,我沒什麼好說的!」
根據你的說法,你曾經把課本帶進考場,
那就是違規了嘛,是這樣嗎?
還是即使說你作幣,你也不認為你是被「做掉」的?
這樣你明白「究竟是為什麼?」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