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打假球就是不對,但,有時想想,如果是自己身在那種環境,自己會怎麼做呢??
球員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慾,錢,色就是人的弱點,如果每個月就那六七萬的薪水,然後隨時都有可能受傷,不符合戰力被釋出沒工作,就算真的打假球被抓到了,不論是情節重大,當白手套,或是只是收錢打假球,看看之前的例子,最多也只被判一二年,重點是還有緩刑,連坐牢也不用,而且錢收了也收了,收的錢可能是打好幾年都賺不到,運氣好還可以再去學校當教練,真的有時想想,如果是自己身在那種職棒環境,自己會怎麼做呢????
職棒本來就是表演娛樂事業
球員收得高興
賭盤熱絡
球迷看得開心就好
真假其實並不重要
其實整件事最該譴責的的就是檢調單位
把整個快樂的氣氛都搞砸了
說不定是因為某官員自己當組頭或是買外圍
賠了一大筆錢
才等到比賽一結束
就下令檢調開始打擊雨刷
以洩心頭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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