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n2316 wrote:竹子討清白…去年投3...(恕刪) 小弟不爽cpbl高層的作法之一就是,什麼都沒講清楚到底誰有簽,誰沒簽,都不知道,把球迷當笨蛋不要跟我說什麼顧及球員ooxx有的沒的,結果搞的有簽沒簽的人都"好像有賭,又好像沒賭"那誰敢用?如果真的不確定這個人清不清白,cpb是否先該送檢調?雖然檢調很爛...但是至少有調查權呀,比起你cpbl用這種通殺的方式,沒賭的人不是怨很大嗎....
是啊!別人家涉賭都該死,看看何紀賢,搞的亂七八糟後來判無罪,現在還有誰記得他啊?看看莊宏亮、蔡豐安,什麼都沒講清楚就離開職棒圈,相對其他球員這樣公平嗎?CPBL你就這樣繼續讓洪教主牽著鼻子走吧......
vincemis wrote:領隊會議明明就是各共犯結構...(恕刪) 但是他有主導權,劉老闆自已說過,"為什麼都是領隊會議決定"如果說劉老闆自已也在領隊會議的共犯,那他怎麼沒決定權?又每次都是洪出來反對東反對西的。又為何莊宏亮及阿扁都沒人敢簽?真有就講,就送辦,沒有就還人家清白。--其實要查就從竹子口中的高老師開始呀,他說高老師手上有名單,就看你檢調查不查而已....